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本信息,实行网络化运行,为每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证”。人,一个数字”; 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是推广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和教师工作深度融合。 实施:两级建设、分级管理 在具体实施方面,教育部提出了两级建设、五级应用三点要求。 教育部负责建设全国教师系统,开发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核心业务管理软件系统,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国家自主研发的软件系统,部署本地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体系。 两级体系相互联系,形成教师体系。 教师系统面向中央、省、市、县、校五级用户,为其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分级管理、属地运营。 教育部负责全国教师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根据国家教师宏观管理需要,从省级教师系统中提取国家教师核心信息,组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指导各地学校开展系统建设和管理。应用。 。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师资体系建设和管理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发展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等该地区的学校。 收集教师信息,推进系统建设和应用。
统一规划,本地化定制。 教师系统统一规划各地区上报的教师核心信息指标,制定比较全面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供各省选择。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系统上线前要认真研究各项信息指标。 在向全国报送的核心信息的基础上,选择本地区收集的教师基本信息指标,并根据需要制定和扩充。 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首先开发支持教师培训学分(学时)、教师变动、教师交流轮岗等核心业务管理功能模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并提供给各省使用。 同时鼓励各省在教师制度的基础上拓展其他业务管理功能。 年底前完成信息收集和审核工作。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于2016年8月中下旬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领导进行专题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9月底前负责市、县教育部门和全省高校。 各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收集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 同时,教育部还指出,各地要把教师系统与教师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业务管理功能的运用,不断探索系统应用的路径和机制,确保教师系统的可持续运行。系统的。 2015年秋,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积极利用新加快制定基础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性和准确性。 ” 教师系统的开发和普及是国家层面教育信息普及的重要一步。 国家转型的又一切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