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丽水市直属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初中生招生录取的实施意见》, 《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细则》(丽水教育基[2022]23号)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请遵守它们。
一、指导思想
高中招生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有利于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有利于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鼓励市属高中学校走特色鲜明、多元化发展道路; 有利于规范高中学校招生秩序,促进城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对象
莲都区参加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航空学校招生要求分数,下同)的初中毕业生(含市属学校初中毕业生,下同)。 其他招生指标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原则
坚持综合衡量、综合评价(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成绩)、尊重志愿者、择优录取的原则。
1.严格招生计划。 各高中学校须按照丽水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丽水市教育规划[2022]32号)进行招生。 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招生。 招生规模超出计划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否则航空学校招生要求分数,超出计划招生的学生将不予注册为学生,并给予严肃整改。 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推进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水教机[2019]4号)精神,未完成的创新计划将调整为普通学生计划。 其他计划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2.遵循自愿录取原则。 莲都区所有考生默认选择报考丽水中学。 除丽水中学和特殊招生外,考生申请其他高中学校的招生,须在统一招生平台上选择并填写自己的志愿。 没有选择的候选人将不会被录取。 考生须于6月16日8:00至6月17日17:00登录丽水市教育网()填写申请表。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文苑高级中学、丽水连成书院、青田华侨国际学校(学校所在地青田)、丽水旅游学校、丽水技工学校、中国丽水技工学校【丽水技工学院(筹) 】、丽水山海技工学校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 各初中应在填写申请表前提前告知考生并咨询学校收费标准。
3. 按结果排序。 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在满足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前提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丽水中学要求2A2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要求4P及以上) ),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数学、中文、英文、科学、社会与法治]。
4、落实投资比例。 按照考生喜好顺序和中考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向学校提交招生计划。 录取结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公布。
5.实行入学优惠。 涉及全市的招生优惠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招生的实施意见》(丽水交纪[2022]23号)执行。 农村学校考生填写第五批学校计划第二款的,减分20分录取(就读于所申请初中二年级、三年级的应届毕业生)连续几年并实际就读学校)。
6.坚持统筹招生。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函》,同意丽水技工学校、丽水中等技工学校【丽水技师学院(编制中)],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 三所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四、志愿者申请及录取办法
志愿者申报及录取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 每个科室有几个批次,申请和录取是按照科室和批次填写的。 上一批次录取的人员不再参加后续批次。 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引导孩子认真、谨慎、负责地填写充足的申请表。 截止日期后,他们不得提出额外申请或更改申请。
(1) 第一段
第一段是本市统一招生的相关学校的招生计划。 市总平台将于6月22日完成招生流程。
1.浙江省第一批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项目。 对象是报名参加浙江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考试并通过选拔考核的考生。 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第二批市级特色专业学生计划。 对象为已报名参加市特殊人才考试并承诺自愿参加录取的考生。 录取办法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市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的通知》执行。
3、第三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融合(3+4)计划。 考生为在统一招生平台申请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3+4)的考生。 每位报读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的考生最多可报考7个学校专业。 填完志愿者后,将于6月18日、6月19日8:30-17:00到达。 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录取办法按照《2022年丽水市中等职业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实施方案》(丽水教发[2022]33号)执行。
4、第四批五年学前教育专业规划。 对象是在统一招生平台上填写学前教育专业五年规划的考生。 招生办法按照《丽水市教育局2022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丽水教[2022]25号)执行。
5、第五批丽水市少儿业余体校(简称市青少年体校)计划。 对象是在本市少年体校正式注册并经考核推荐的运动员候选人。 招生办法按照《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少儿业余体育学校2022年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水[2022]7号)执行)。
(2) 第二段
第二款包括本市及跨县(市、区)招生的各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市总平台将在6月24日前自主完成招生工作。
1.第一批丽水中学创新计划。 招生办法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分组分级推进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水教纪[2019]4号)执行。
2.第二批县特色专业学生计划。 对象为已报名参加县专科生考试并需在统一招生平台上填写申请表的考生。 招生办法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批复2022年县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四市市普通高中特殊学生招生指南的批复》执行。
3、丽水中学第三批招生计划。 对象为所有默认填写丽水中学申请表的考生。 入学程序如下:
(一)普通学生。 录取后根据市特色生计划和创新计划,调整确定普通生招生计划名额,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分配学生。 ①设定丽水中学分配到城市学校的学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根据莲都区中考成绩、各学校的生源分配指标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各学校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 ③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学校分配学生分数线:市区学校(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莲都区花园中学、莲都区梅山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语言学校、莲都区阔苍中学、莲都区滁州中学、莲都区天宁中学、丽水市文苑学校、丽水市积石峪中学)指定学生成绩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 农村学校(莲都区碧湖中学、莲都区老朱民族学校、莲都区雅溪学校、莲都区大甘头学校、莲都区连城中学、莲都区城中中学、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汶上学校)分配生计划单独列出,分配生在最低控制分数基础上减分30分录取。 未完成计划的,按照中考成绩录取农村学校。 ④ 连续两年入读所申请初中二、三年级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生源分配政策。 ⑤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招收一名分配学生。
4、丽水大学附属高中(丽水民族高级中学)第四批少数民族学生计划。 招生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上申请丽水学院附属高中(丽水民族高级中学)少数民族学生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 录取办法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5.第五批其他普通高中生计划。 科目为丽水学院附属高中、丽水第二高级中学、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文苑高级中学、丽水联城书院、青田华侨国际学校(仅限港澳台华侨考生) )等。自愿参加学校普通学生计划的候选人。 拟报考青田县华侨国际学校的港澳台侨考生须于6月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莲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最多可申请6个学校偏好。 ,其他考生最多可以填写5个学校偏好。 招生采取平行志愿(即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下同)。
(3) 第三段
第三板块包括丽水职业高中、丽水护理学校、丽水旅游学校、丽水技工学校、丽水科技中学【丽水技师学院(筹)】、丽水山海技工学校在莲都区招生。 每年和综合中等和高等职业 (3+2) 课程的招生。 市总平台将在6月24日前自主完成招生工作。
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上填写上述学校偏好的考生。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按专业填写偏好,最多可填写30个学校专业偏好。 实行并行自愿招生。
(4) 第 4 段
第四款包括本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市、区)中高职学校(3+2)整合方案,以及中高职学校三年制与整合(3+2)面向市外中等职业学校在丽水招生。 +2) 计划招生。 市总平台将于6月26日前完成招生流程。
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上填写上述学校偏好的考生,最多可填写30个学校专业偏好。 实行并行自愿招生。 其中,本市中高职一体化(3+2)跨县(市、区)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当地录取的同类别、同专业的最低分数线。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切实加强高中学校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2.坚持公平正义。 要严格遵守省、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 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不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和纪律得到验证。
6.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丽水市教育局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