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场规则:
学校为艺术、体育考生安排专业,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明确”的录取方式。
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含美术、摄影、绘画)、书法类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计算从高分到录取将根据低分择优录取。 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设计专业(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专业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如果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分数、英语分数、语文分数、文(理)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四)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的60%和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 如果成绩相同安阳师范大学分数线,则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之和录取。文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 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安阳师范大学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分÷文化分满分×100×70%+专业分÷专业分满分×100×30%。 计算公式为:备案排名分数=文化课程分数×0.093+专业分数×0.2。 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实行平行志愿报送的省份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