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谁负责、谁付费?
>如果送货员在送货后立即给您打电话,并且您同意,那么您就是最终责任人。
>如果送货员送货后没有立即打电话或不打电话,则责任人是送货员。
>当“外卖到货事件”发生时,给你打电话,其实是一种责任的交接。
>除非送货员在撒谎,比如他明明没有马上打电话,却硬要说自己刚到。 或者当外卖明显不见了,你仍然打电话说它落在门口了。
2、如果有某些规定不允许您亲自领取外卖,则需要第三方负责人。
>在学校和一些办公楼里,会有一些规定,比如不允许外卖食品进入校园或楼层。
>疫情期间,无接触外卖流行
>因此,很多外卖只能到达“门口”,但他们选择将外卖放在“门口”,并通过电话通知顾客外卖已经到达。
>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不对,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第三方责任人!”
>送货员将责任交给您后一定会离开。 这个时候,你必须尽快下楼去取食物。
>但在你看到你的外卖之前,你没有办法避免被“偷”的损失。
>这种情况只能是“公司或学校规定”、“疫情引起的规定”等规定造成的
>因为不然,外卖可以直接送到你手上。
>制定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可能没有认识到,该规定不能简单地成为“公正的规定”。 更重要的是外卖员收到录取通知,还应该为自己的学生群体或员工群体提供利益保护。
“不能只让工人工作而不关心他们的生死(吃饭、休息)”
同样的原因。
>第三方负责人是一个成本,但是既然有了新的规定,你就不想花这个成本去执行吗? 怎么会这样! ?
>现实中,其实是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但他们只是处理“不让送货人进来”的事情。 看看严肃的门卫或保安。
>但真实的情况更有可能是这个保安或者门卫只是附加了一个工作职责:不让送货员进来。也可能是不会加薪的那种。
>于是外卖员收到录取通知,一个陌生的同学或员工假装左顾右盼,好像在寻找自己的外卖,结果却偷了一份。 ——太简单、方便、实惠!
>你说你颁布了规定,校园内、地板上不许外卖; 那你想管理和保护“采集外卖”吗? 一是不让进,二是外卖留在门口。 我勒个去? 学生或者员工的利益根本就不值一提吧?
>你可以找人来管理它。 如果你来取外卖,只需提供你的手机号码、姓名或学号,然后就可以派出外卖。 这还不够吗? 这是第三方负责的。 当然,我们需要人和钱。
3、其实快递也是一样的。
>快递稍微好一点,至少最后有一个箱子槽可以自己扫码自取; 或者可以寄存在邮局,通过取货码等取货。
>外卖的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食物主要是“可以立即吃的东西”。
>归根结底,这更多是由于责任缺失、分工不明确、成本控制不明确造成的。 结果外卖被偷了,我心里很委屈。 有些学生可能会去监控室查看监控系统,发现有人偷外卖,但他们不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