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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3-07 21:50:32

1、一般原则:

一、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保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本科生招生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部教函第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审批》、《北京大学招生规定》及医学类专业特点的通知医学部制定了《医疗接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

2、组织机构:

1、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监督委员会。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招生办、学科专家、医学部各院系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业招生事宜。 招生监督委员会由医学部纪委书记和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2、北京大学医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下开展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医学部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学部纪委书记、医学部教育处处长、医学部主任等。招生办公室。 医务部纪委书记担任委员进行监督。

3、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院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具体负责医学院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招生政策,落实学校招生总体计划;

(二)制定招生计划;

(三)根据需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选拔和培训招生人员;

(四)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

(五)组织实施招生和新生报到;

(六)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材料的核对、归档。

3. 规划及入场: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考生特点,医学系各专业实行单独编码招生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设定录取分数线,单独招生。

北大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简章_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_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大学医学部坚持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应届生普高数量等因素各省学校毕业生情况、各省考生占全国报考总人数的比例、生源质量等。 往年根据省级招生计划数量,确定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3.医学系仅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及招生比例,招生比例控制在120%以内计划招生人数。

4.招生遵循成绩优先、志愿优先、德智体综合优先的原则,前提是考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次招生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并符合医药部备案要求。 原则上,根据考生的专业偏好,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医学部录取各省(区、市)专业时,根据报考先后顺序,各专业之间会设置一定的分差,一般在5分以内。 同等条件下,依次考虑语文、英语、化学或综合科学。 成就医学|教育网编译。

6、医学部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各项加分(各项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能满分)超过20分)在申请入学时,但在入学期间将不被接受。 考生将根据实际考试成绩进行排队。 只有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才会优先考虑加分。 医药部独立选拔的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选拔。

7、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及专科学位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体检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并退回居住地。

8、医学系各专业考生必须按录取专业报名,报名期间不得变更专业。

9、往届生和应届毕业生入学时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_北大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简章_北大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护理专业男女生不限。 只有希望主修护理的候选人才会被录取。 采取提前录取或网上降分批量录取、个别录取的方式。

1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招生模式改革,医学系按照“专业选拔”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专业招生。 新疆民族预科专业招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执行。

12、江苏省考生具体要求:选修科目为物理,其他选修科目为化学,成绩要求为AA。 必修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有关规定。 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提交。 录取原则是先按成绩(不含护理分数),再按年级。

十三、学生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后,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14、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 对于长期学生,本科生学费按照本科生费率计算。 进入二级学科时,学费为同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住宿费1200元/学年。

四、补充规定:

1.根据国家政策,北京大学医学院面向港、澳、台及华侨联合会招收考生、插班生,招收推荐生,并进行自主选拔录取。

2、北京大学医学院实行《医学|医学》编制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一次性补贴、学杂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教育网. 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3、高考顾问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或承诺。

4、学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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