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艺术类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54,河南省艺术类本、专科招生代码:600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郑州西亚斯学院专业,邮政编码: 。
第六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其前身是由美籍华人教育家陈小春博士于1998年由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投资创办。 与郑州大学合作。 是由美国堪萨斯州海斯堡州立大学(FHSU)合作举办的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河南省第一所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2020年,学校获教育部批准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实施音乐表演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现有17个学院,36个本科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堪萨斯国际学院),实行3个学位:美国堪萨斯海斯堡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理学学士和文学学士项目; 1个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实施音乐表演本科教育。 学校形成了以管理学、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共八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民办大学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优质资源共享课程1门。 学校现有学生32000余名,教师1750余名,其中外籍教师150余名。 外籍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学校坐落于中国人文创始人轩辕黄帝的故乡河南省新郑市。 占地2400余亩,建有风格各异的教学楼100万多平方米。 欧洲现代园林与中国古典园林相结合的校园环境,欧中风格相结合的教学楼,齐全的体育、音乐、艺术教学设施,不仅体现了西亚斯中西合璧的办学理念,更凸显国际环保意识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 置身校园,犹如穿越一场东西方建筑与园林文化的深情对话。 中西古今瞬间凝固成立体音乐。 青山幽静、寓教于乐,绿水清雅、滋润,为学生营造了浓厚的国际化成长氛围。
第七条 与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亚利桑那大学(UA)成立于1885年,是美国最负盛名的“公立常春藤”大学之一。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将亚利桑那大学评为公立大学第21位,其艺术与人文学科被《泰晤士报高等教育》(Times)评为美国公立院校中第11位。 亚利桑那大学拥有世界顶尖的师资队伍,历史上有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2位普利策奖获得者。 亚利桑那大学福克斯音乐学院2017年被美国音乐学院中心评为“宝藏学校”(Gem),排名第一。
2020年,我校与亚利桑那大学联合举办的音乐表演本科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 此次教育部批准的4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郑州西亚斯学院专业,该项目是全国唯一批准的音乐艺术项目。 我校也是经批准的两所私立大学之一。
该项目提供音乐表演本科教育。 每年计划招聘120人,总规模480人。 学制4年,采用“4+0”双学位培养模式和国际化教学体系。 亚利桑那大学将提供近80%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内容,远高于教育部要求的不少于所有专业核心课程1/3的要求。 还将从亚利桑那大学选拔优秀教师到西亚斯任教,其中包括一门专业课程。 一对一教学。
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已在西亚斯完成了全部 4 年的学习。 他们不出国门即可获得世界著名大学的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习期间可以享受到中美两国的优质教育资源。 已完成规定学业并达到中美两国毕业要求的学生即可获得资格。 可以获得郑州西亚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亚利桑那大学音乐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位证书的颁发
我校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要求的,由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艺术类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发给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大学本科
专家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根据今年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全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首选。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各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遵循择优、自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省级招生加分和减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音乐表演专业和专科专业(本科B类录取)采用河南省艺术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 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必须达到河南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专业课程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首选。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最优秀的学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网络文化课程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环境艺术设计:文化分×0.067+专业总分×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