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审核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推荐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被认定为2022-2023学年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品行和学习都非常优秀。 。
2、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2023-2024学年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已退役返校学生直接参加国家退役军人助学金,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3、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注: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按学年评定。 同一学年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2. 推荐条件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条件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财教〔2021〕310号)和《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学院〔2012〕260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依据《财政资助管理办法》(浙商大发[2020]104号)、《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2020]104号)(2016〕27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选择。
其中,省政府奖学金选拔的体育成绩要求如下:选拔期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体育成绩或体能表现应达到良好(80分)以上。
(1)两个学期均为体育课,两个学期的成绩同等计算。
(2)一学期的体育课和一学期的体检,其中一项成绩达到80分。
(3)只需上体育课/体测,80分即可。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且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则不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要求见附件3。
三、参赛结果认定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成绩获得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额度及资助标准
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分配名额(附件1)。
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3名,每人奖学金名额5000元。
2、第一批国家奖学金学生(含少数民族学生)55人,每人奖学金4500元,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学生(含少数民族学生)113人,每人工资2700元。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39名,每人6000元。
5. 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电子报名表,并向班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整理后发送至学院邮箱。 学院审核并公布名单无异议后,学生将在一站式平台办理网上申请手续。 (详见附录4)。
2.学院评审及公示。 各学院应当根据相关评审办法制定或修订本院评审实施细则并成立评审委员会。 根据名额分配、公开评审、学生申请者评价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向全院公布。 各学院应自行保存评审过程材料记录。
3.审核并提交。 学院宣布无异议后,按要求完成了浙江省助学金“一窗受理”平台的报送工作。
4.学校批准。 教育工程部汇总整理各学院提交的初评结果和申请材料,报学校审核。 审核结果公布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投诉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如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交裁定。
六、提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提交材料:《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排名证书(即上次质量评价排名,学务管理平台-个人中心-质量评价分数查看排名,基础项目的排名为基本考核排名励志奖学金什么时候发,如果不知道总排名可以问班长,22级的学生分流前先问班长)、体育成绩证明(体能成绩单)考试成绩证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体育成绩证明)、获奖证书。
2、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登记表》(附件2)。
3.省政府奖学金提交材料:《2023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登记表》(附件2)、排名证书(即上次质量评价排名,学务管理平台-个人中心-质量评价分数查看排名,基本上项目排名为基本考核排名,如果不知道总排名可以询问班长(22岁学生分流前询问班长)、体育成绩证明(体能测试成绩)证书、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体育课成绩证明)、成绩单显示无不及格(我的企业大学-成绩查询-截图/成绩导出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学年)、获奖证书。
4、打包文件命名为:XX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电子版。
注:按班级汇总备案表(附件2),文件名称为:xx级——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备案表;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 还需要编译,文件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材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证明材料。
5、提交时间:10月16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
6、投稿联系人:吴老师、卢老师,联系电话:、,邮箱: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保证获奖材料真实有效。 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确认,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2、本学期涉及跨院专业的学生,请在原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向转学院校申请。
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通知》,上述资助政策只适用于国家招生计划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华侨学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