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方式,具体如下:
网上注册
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8:00至10月25日17:00;
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对于在线申请门户,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线申请门户”。
网上预约
预约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预约流程: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公众号(二维码详情见附件5),点击“微服务”,选择“报名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并进行预约)每人只能预约一个确认点和时间段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最近的确认点,如计划发生变化,请点击“取消”。预约”。如果对确认点有要求,可以点击“预约”,弹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因未能网上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内到达受理地点提交材料而未能完成教师资格认证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写请参考《教师资格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用户帮助”栏查询相关信息)信息)。
(二)体检
体检时间:10月31日—11月4日;
体检程序: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须持《河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定点医院进行体检。照片与在线申请位于同一页面。 完成现场确认。 需要邮寄证明的,请联系医院现场邮政工作人员,填写邮寄表格。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要求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根据教师资格类型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应用于。 两面都需要A4纸。 打印。
特别提醒:备孕人员必须一一填写体检表,项目缺一不可; 怀孕人员免于进行胸部X光检查,但须提供市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体检证明。
(三)申请认证、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时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证机构必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装人员所在地的市级认证机构(邯郸市行政审批局)警察驻扎以申请认可。
2.网上报名时,申请人须选择户口、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所在地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名单见附件4)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可在报名时报名界面“备注”中查看。 现场确认必须由本人亲自确认,不得由他人代为确认。
3.无需提前下载“个人书”。 在线申请过程中,按照系统提示,在手机上上传您的手写签名。
四、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错时、高峰时段开展现场确认工作。 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各县市认定点工作人员,或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搜索并查询进入“教师资格认证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建议退出系统并重新登录查看注册是否提交成功。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信息。
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择错误的认可机构或现场核查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认证机构将不再受理该申请,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颁发
11月28日后,请申请人随时关注邯郸市行政审批微信公众号查看领证公告或电话联系各县市确认点办理领证事宜。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个人页)。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毕业生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校所在地申请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时,须提交户口簿原件(个人页)。
4、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员关系证明。 证书格式由部队或单位规定确定。 证明文件应当明确表明申请人属于驻汉军队。
(三)学历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 具有港澳台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 如果学历信息与网上申请系统中的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网校头条,则无需提交。
特别提醒:审核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学术资格将被取消。资格认定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 被接受。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核实学历,无法核实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河北省内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二级学历毕业的申请人,无需验证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学信网网址: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学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将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比对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必备材料
如果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核实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考试水平,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考试水平证书》原件。 如果汉语教师资格网可以验证的话,就不需要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考试信息资源网”(网址: )查询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 我省遗失普通话水平考试证书补发手续可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 )找到,在“个人服务”中按主题选择“证书办理”分项。
(六)身体条件材料
《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时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内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统一核实,无需提供个人信息。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地区申请者如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证明书,应联系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事务中心办理。
(八)其他材料
1.近期免冠白一寸证件照(与教师资格认证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本),背面写有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码制作教师资格证时使用。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认定的,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上述任一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同一历年只能申请承认一项教师资格。 申请成功后,当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次教师资格。
(二)学校或者任何机构不得代替注册。 因违反规定影响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县市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请申请人及时核对,以免错过认证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点击查看
1.河北省具有幼儿教育中等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
2.教师资格认证流程图
三、邯郸市教师资格认证时间节点及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