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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事业单位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3-13 16:57:44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师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会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师工作10年以上。

4.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符合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例外申报条件的。

公务员或公务人员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在企事业单位任职证明,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2024年山西注册税务师考试,并符合累计工作年限与不同学历的会计职责相关。

(二)根据《福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会及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收集信息。 因此,只有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厦门市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的人员才能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职位资格审查。

2、具体要求

(一)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审查的,其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审查。评价。

(二)申请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 每份申请材料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或主管单位职改办公室印章。 每份申请材料超过2页的,还须加盖印章。 提交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右上角逐项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 《评估表》按附件第2点要求在指定地点加盖印章。

(三)上届年审未通过的,再次参加年审的,应补充提交新的业绩成果、案例或论文等申请材料。 不符合重新申请条件的,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申报。

(四)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举报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对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2年内不得再申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民人社发[2021]1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材料提交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全天24小时)注册并登录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内容(系统将于3月8日停止报考和报名) ,2024)。 已成功注册的人员可以在系统停止注册后、单位公布申请材料前修改申请信息。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职改办公室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学历真实性、职称任职期限、工作表现、案件内容等及认可; 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应当在单位公示,公示结果应当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栏注明,意见应当在“基层单位意见”栏盖章:单位或职改办章。

(三)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职改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局(总行)按隶属关系逐级报职改办公室审核,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材料,职改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会同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高级会计师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申请人应按照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的有关文件和要求以及注册通知书,认真准备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和各级财政、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严格审查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和注册通知书的有关文件和要求。 向省财政厅提交的材料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不再提供额外材料。

四、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一)各区市财政、人社部门自行确定受理材料时间,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申请人材料集中报送省财政厅。

(二)省级单位、中央单位申请人应于2024年3月12日至3月15日之间提前致电预约材料受理和审核时间(联系电话:-)。 2024年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月19日至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将材料递送至省财政厅办公楼,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11楼1105室供审核。

五、信息公布与查询

(一)关于公布批准评审人员名单、领取资格证书、撤回材料的通知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印发的通知》(民财规[2022]2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闽会计[2004]30号)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专栏-会计管理-继续教育、考试与审核》上查阅。

(二)咨询热线:省财政厅会计室059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管理办公室,0591-。

附录:

2023年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申请人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进入“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专题栏目-会计管理”底部“高级会计师审核系统”填写申请表材料如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人应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或厦门会计综合人才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申请人在“高级会计师审核系统”注册时,年份应选择“2023年”,申请类型应选择“高级会计师”。

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公室或省有关厅、局(总局)依据省政府相关高等院校、省公立医院、省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级会计师委托审核函科研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均规定“一评一录”。 我省上述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提供相关空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4份(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评估表》须在高级会计师评估系统中填写,导出排版后可直接打印。

(一)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民人社发[2021]1号)精神,各单位正式报送申请人《评审表》和《声明》提交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 《高级会计师资格表》应当在单位张贴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并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有反思和争议的材料,必须认真核实并在正式报告前提交。 对不符合要求、有争议且尚未核实的材料将予以淘汰,并在《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栏注明“已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起) *日至*年*月*日),申请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请条件。 我同意推荐。”

(二)“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单位意见”栏目,经各区、市财政局职改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职改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办公室),各职改办公室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考核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或职改办公章,全卷加盖印章。

(5)将《评价表》用胶水粘贴在左侧,并制成卷。 不能用订书钉装订以便归档和管理。

3、《单位推荐书》6份。 单元推荐的长度必须超过 1,500 字。 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对应聘者的业务理论水平、工作能力、主要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价。 4. 《单位简介》6本

(一)报告单位简介。 申请人必须使用与其存在雇佣关系的公司(单位)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二)在“单位人员组织机构”项中列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内容如下: 1、我单位级别:本级别大型(或中型、小型)企业、大型(或中型)企业一级子公司、大(中)企业二级子公司、大(中)企业三级子公司、大型(中)企业分公司(或中型)企业,根据单位实际水平选择; 2、本人所在管理职位级别,例如: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亲自)→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或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增加本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总数。

5、《高级会计师职位任职人员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一式6份。 《个人信息表》须在高级会计师审核系统中填写,导出排版后可直接打印。

(一)申请例外的,应当注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具体事项。

(二)“履职情况”栏填写受聘为中级会计师前后的履职情况。 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注重专业理论、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三)“专业奖项”栏填写财务部门或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颁发的奖项。 其他奖项列于“非专业奖项”中。 每份《单位推荐书》、《单位简介》和《个人信息表》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每册加盖印章。 共提交6卷。

6.研究成果:提交的研究成果将接受“文件复制测试”。 评审委员会将确定文献抄录率的最高线。 高于最高线的任何内容都将被一票否决。 论文、书籍发表截止时间及项目完成时间应截至取得会计师资格后2023年12月31日,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论文 1.在省级以上期刊《会计世界》栏目《福建会计研究》或《福建金融》发表会计论文1篇及以上(单作者或仅第一作者)。 在报纸、增刊、特刊、套装、电子期刊、多期等上发表的论文和手稿将不被认可。 2、多篇论文的,应选一篇论文作为代表作品,并提供出版物原件1份,复印件6份(包括出版物封面、目录、正文)。 杰作以外的论文,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 所有提交论文的核证副本1份(代表性论文认证需6份)。 提供中国知网(CNKI)(除《福建会计研究》和《福建金融》外)查询的论文结果复印件。 查询结果须包含标题、作者、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并打印装订于论文复印件背面。

(二)公开出版一本或多本会计专着、教材等(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2万字2024年山西注册税务师考试,单个作者字数不限)。 若专着为代表作,除原件1份外,还需对专着内容和重要思想的简要介绍(特别是创新思想,1500字以上),章节页6份。

(三)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福建省会计学会立项的会计研究课题1项以上。 提供工程竣工报告、评估报告、竣工证书等6份。

7、财务会计案例(或研究报告)6份申请人应提交独立撰写的财务会计案例或财务会计工作研究报告。 对案例和研究报告将实施“文件复制测试”。 评审委员会将确定文献抄录率的最高线。 高于最高线的任何内容都将被一票否决。

(一)会计案件应当是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结合会计师实际工作的一定业务或者事项。 要求有背景、主题、过程、结果、分析、个人作用和启发,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会计工作研究报告应当是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根据会计师的实际工作情况,针对某一业务、事项或者问题提出的。 要求有背景、情况、分析、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人物发挥的作用以及报告供单位或领导参考,字数不少于3000字。

8、2019年至2023年《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9. 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提供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证明文件。 2002年以后在中国取得的学历,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只需要证书编号,不需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当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11、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一份

12、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3、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具有博士学位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近两年及以上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复印件或反映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如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位,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请提供获得会计师资格后五年及以上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复印件或者反映专业技术职务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如果您具有大学学历,请提供获得会计师后近10年及以上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反映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符合闽财[2004]30号文件规定的例外申请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者反映该文件规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技术地位。 事业单位参评人员还应当提供任职审批表或工资(职务聘任/变动)审批表等职称审批相关材料。

14、现任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15、2019年至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一份。提供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或厦门会计人员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至2023年继续教育证明。

16、获得会计师认可后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17、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 评审申请系统中需填写《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并导出打印。 须按要求签名、扫描或拍照上传至评审申请系统“资料上传-近五年”。 评估情况”模块。

18、业绩证明材料一份。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民财规[2022]21号)相关规定报名参加评审的参与者,应参照附件1《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第八条的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厅通知》(闽财[2004]30号)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评审的参赛者,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符合第十条的绩效要求。提供的绩效证明材料必须与《评估表》和《个人信息表》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19. 复习资料光盘1张

(1)光盘刻录要求:光盘刻录的所有内容必须与网站填写、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完全一致。 如有任何差异,您将自行承担责任。

(2) CD刻录内容:创建一个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 文件夹内应包括:所有应聘论文、著作、选题(指定为代表作的应在电子文件名中注明;如有著作,应提供著作要点及摘要)、会计案例各一份或会计工作研究报告、《个人信息表》、《评价表》、《单位推荐书》、《单位介绍》等电子文件(doc格式)、个人近期身份证照片电子文件(jpg格式)1份。

(3)论文代表作电子版刻录要求:仅包含文章标题和正文,标题下方或文章末尾不包含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正文内容应与期刊出版、系统填写完全一致。

(四)财务会计案例或财务会计工作研究报告电子版记录要求:仅包含文章标题和正文,标题下方或文章末尾不包含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文章标题和正文应替换为单位名称适用的字符,正文应与系统填写完全一致。

(5)每个项目的文件名要求:使用“地区+姓名+项目名”作为文件名(例如:厦门张三代表作品、厦门张三会计案例、厦门张三个人情况表等。 )。

(6)电子文档照片应与网络申请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

20.材料布置要求

(1)为确保信息不丢失,请务必使用大而坚固、可以用绳子包裹和密封的牛皮纸文件袋。 不接受使用非牛皮纸文件袋包装的其他材料。 材料袋上应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单位职改办公室电话。 原件必须单独装袋并交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由本人领取。

(2)按照第1项至第19项的顺序堆放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双面打印在A4纸上。 不要为每份材料添加单独的封面,也不要将所有材料装订成书。 除《评估表》粘在左侧成册外,其他材料均用订书钉装订在左侧。

(3)上传至系统的材料应清晰、完整(复印件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格式可为jpg、jpeg、png、doc、xls、xlsx 、pdf等,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福建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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