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满足抚州市地方本科院校建设需要,根据《会议纪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教育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专纪〔2018〕5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抚州市实际,决定引进全国社会力量设立福州医学院(筹),基金会成功成立后,设立福州医学院。
一、介绍单位: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项目名称:福州医学院(筹)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起源于1958年创建的赣东大学医学系,1978年改为江西医学院福州分院,成为专科层次院校。 2000年并入原江西医学院,2005年并入原江西医学院。2014年与江西医学院并入南昌大学。 2014年,正式更名为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 是南昌大学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二级学院。 2019年10月,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划转福州市政府管理。
2、学校现状:现有在校学生8625人(其中本科生3771人,专科生4854人),在职教职工共计215人(其中在职教职工108人,合同制教职工107人)工作人员)和退休教师。 现有员工68人。 学校占地578.47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学院新校区建设债务3.25亿元。 现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6个本科专业,以及临床医学(麻醉、影像、全科)、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年制专科专业技术。 和方向。
3、学校地址:福州市临川区东林路9号。
四、合作内容
一、学校性质:福州医学院(筹)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大学,经省编制办公室登记为事业单位。 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评估后的现有资产注入福州医学院(筹建中),与社会发起人的投资共同构成福州医学院(筹建中)的法人资产,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现有资产由福州市国资委监管。 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原教职员工和学生由福州医学院(筹)管理。 基金会成立成功后,福州医学院(筹)将正式更名为福州医学院(暂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基础教育教学设施、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福州医学院运行期间(筹)继续使用南昌大学招生代码招生并颁发南昌大学学历证书。
2、办学层面:社会力量组织者负责学校的各项基础建设任务,将在“十四五”期间建设非营利性本科层次民办大学。
3、办学规模:以目前在校生8000人为基础,完成本科课程独立设置后,招生人数将逐步增长至15000人。
4、附属医院建设: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社会发起人须投资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护理专业介绍,在福州市新建、运营一所床位不少于500张的三级综合医院,福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非学校法人资产)。 2028年前英语作文,根据附属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最终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床位达到1000张,建设三级综合医院。
5、投资规模:根据教育部本科设置评估要求,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进度,社会举办者分期投资不少于8.25亿元(不含附属医院建设),主要用于学校运营、人才引进、人才回流。 符合本科院校办学条件的贷款和建设项目。
6、建设周期:4年,2020年至2023年。
5. 办学目标
“十四五”期间,福州医学院(筹)将建设成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经过几年努力,将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省内一流、有特色”的民办医学本科院校。
6. 如何组织
一、组织者及方式。
(1)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将其评估的全部现有资产注入福州医学院(筹)。 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现有债务3.25亿元,由社会主办方承担或担保。 社会资助者必须按照银行贷款要求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二)引入社会力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等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社会力量举办者向学校投资不少于8.25亿元,形成学校法人资产。 其中,社会主办方将在依法取得福州医学院举办权(筹建工作)后30天内投资2亿元,2021年1月投资2亿元,2022年1月投资1亿元。
2.学校管理。
(一)社会举办者获得福州医学院(筹)主办权后,根据自主建设的需要,负责福州医学院(筹)的建设和运营经费投入。 福州医学院(筹)办学经费不足的部分由社会承担。 主办方应以主办方身份协调决议。
(二)社会力量主办方取得福州医学院(筹建工作)主办权后,必须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保障学院正常运行。
(三)福州医学院成功组建后,明确为非营利性民办大学。 根据《民办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民办高等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财产、捐赠财产等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民办高校资产》规定,社会组织者不得挪用福州医学院的法人经费。不得挪用学校法人资产产生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和办学积累等办学资金,增加资产。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第四十九条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第四章第十三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中,社会举办者可以通过学费、住宿费收费权、专利版权、非师范教育资产等方式提供融资和贷款。如需以学校名义融资贷款,需大量投入须由社会主办人填写,并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所有融资资金必须用于学校发展。
七、项目运作
1、过渡期操作。 在引入社会组织者之前,过渡时期学校的党建和办学工作由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党政团队负责。 社会主办方正式引入后,福州医学院(筹)的日常管理工作将由社会主办方负责。
2.金融监管。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和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建立了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管。
3、管理模式。 福州医学院(筹)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接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管理。
八、支持政策
一、省委组织办公室将福州医学院(筹)登记为省属事业单位法人,保留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现有组织架构和现行301机构性质。 除现有编制108名在职人员外,其余193个空缺岗位专门用于福州医学院(筹)引进办学所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省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等制度,所需经费和工资全部由福州医学院(筹)负责。
2、自2020年1月1日起,省财政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南昌大学福州医学院108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福利。 不足部分将由福州医学院(筹)负责。
3、福州医学院成功组建前,继续使用南昌大学录取代码招生。 南昌大学将在教学、科研、学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四、福州市政府对福州医学院(筹)在土地供应、编制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附属医院配置、产权手续等方面给予支持。 其他未尽事宜,由福州医学院按照“一案一议”的原则办理。 市政府与社会团体另行协商同意。
九、投资者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有强烈的责任心、有教育意识、有合作精神、有公益意识。
2.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办学条件。
3、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其企业集团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并拥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公司;其行业包括教育或医疗健康领域的公司。
4、股份制企业法人产权清晰,股东结构合理,存续正常。
5、能够遵守本项目函中规定的上述“办学目标”和“投资方式”等条款。
六、注册投资者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福州医学院(筹建)办办权。 如有违规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护理专业介绍,将取消项目主办权,并没收项目履约保证金。
十、如何确定投资者
1. 计划公告。 投资项目建议书将在省级以上媒体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截止至2020年2月6日18:00,凡有投资意向的法人均可在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登记地点进行登记,提交材料(详见登记须知)并缴纳登记押金。
2、评价方法。 依照法定程序,对投资候选人的教育目标、教育理念、经济实力、发展成果、社会声誉等与投资者条件、教育目标、投资规模、基本建设计划等进行综合比较。管理团队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估。 他们将经过审查和选拔,确定社会力量的组织者。
3. 注册说明。 注册时需提交以下信息:
(一)投资者基本情况和投资意向(书面材料);
(二)建设方案;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正正本,加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正正本,加盖公司公章)收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如果五证已合并为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产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函件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信证明(收原件);
(四)有投资办学、办医院的成功经验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5)缴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汇至指定账户),并提供付款证明(原件待核实,复印件收到)。 如果入选,押金将根据项目表现逐年返还。 项目全部履行完毕后,全部全额返还; 若不成功,确认投资人后一周内全额无息退款。
保证金缴付账户名称:福州市财政局
帐号:-01
开户银行:福州农业银行营业部
(请在划转单备注栏注明:划转至福州市教育体育局福州医学院投资履约保证金)
报名截止:2020年2月6日18:00
报名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抚州市赣东大道1343号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五楼)
报名电话:-
联系人:黄志刚
王胜国
本投资项目文件由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