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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项目介绍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设立,受文化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的公益性基金。 旨在推动艺术创作,创作和推广原创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动民族艺术事业的发展。
为实施民族传统文化振兴战略和文化事业,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树立人人平等观念,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特种音乐表演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保障。 由国家艺术基金会资助、长春大学主办、长春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特种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将于2019年3月13日开始教学。
实施“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是为优秀残疾音乐表演人才搭建表演艺术平台,为他们提供脱颖而出的“绿色通道”和资源,大力促进残疾人的自我提升。通过主题音乐会表现残疾人精神气质,树立人人平等的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训目标
“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是一个重点培养和扶持具有高水平表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特殊表演艺术人才的专项工程。 根据人才每个阶段成长的规律,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表演艺术上实现突破和提高。 通过持续的培训活动和集中的成果展示,必将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特种音乐表演者。 同时,高水平的培养过程也将培养一批真正具有创造力和实践能力的优秀特种音乐表演工作者,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独特才能的特种音乐表演行业领军人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精湛的专业技能、高远的视野,从而推动未来特种音乐表演事业的发展。
训练方法
1、学科组教师团队集体教学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2、实践课程与讲座、研讨课程相结合
3、专业技能课程与审美修养课程相结合
4、一对一示范教学与一体化教学方式相结合。
5、残疾类型与表演技巧的结合
课程
理论方面:音乐美学; 特殊音乐舞台表演理论; 盲文乐谱
技术方面:乐器演奏; 声乐演唱; 舞台表演
实践方面:声乐、器乐艺术指导; 舞台表演指导
讲座:歌唱表达; 流行音乐的个性化分析; 音乐话语事实的哲学本质; 中国传统文化对视障二胡演奏技法的解读; 东北地域文化分析
培训时间及地点
项目分为前期准备、开班、集中培训、成果展示四个阶段。
1、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3月6日,发放招生简章,学生提交材料英语作文网,组委会审核,公布录取名单。
2、第一期课程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6日,报到地点为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3、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在长春大学音乐学院集中培训。
3. 结果将于2019年4月15日公布
师资团队
长春大学校内导师团队:
金海峰:长春大学国学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戴世全:长春大学萨满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硕士生导师
马保延:长春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齐鑫: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贾瑞嘉:长春大学声乐系副主任,博士。 声乐学士、音乐教育博士后、硕士生导师
金银顺:长春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平丽华: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声乐系主任、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
张洛晓: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
校外导师团队:
甘布林:中国盲人协会前主席、中国著名二胡演奏家
黄英:国际著名花腔女高音、上海音乐学院特聘专家教授
孙大峰:吉林艺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流行音乐学院院长。
孙家斌: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音乐学国家特色专业带头人
刘宏伟:沉阳音乐学院声乐与歌剧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孙燕:盲人钢琴家,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
王莎莎:中国盲文出版社盲文音乐编辑
培训成果
1、学员在培训期间制作的课程作品将在“不忘初心,与爱同行”主题晚会的舞台上呈现。 绩效验收期间,项目组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活动长春大学音乐学院介绍,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 。
2、根据项目,将专家访谈、课程设置、创作心得、学生收获、作品分析等内容整理成文本形式,作为项目评估的重要媒介长春大学音乐学院介绍,邮寄至国艺基金。
3、将工作晚会录制成DVD出版发行,对项目优质成果进行立体推广传播。
招生条件
项目通过中国残联及各地区残联,从近年来在特种音乐表演行业崭露头角的各级残疾人专业团体中招募中青年演员,以及特殊音乐表演教师和学生。 采取自愿报名和残联推荐两种招生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 申请人需提交声乐和器乐表演视频两段
(2)申请者需提交个人艺术简历和获奖证书(附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成绩突出的申请人可相应放宽。
(4) 残疾类型包括视力障碍和身体残疾
(5)表演类型为声乐、器乐
(六)除残疾外,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7)培训期间可保证30天的脱产学习时间
注册
30人
入学条件
对于学生选拔,项目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入选学生。 录取名单将在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成长国家艺术基金”上公布,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学生。
竣工资格
凡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学生,将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登记方式
(1)应聘者应于2月28日前将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培训期间个人作品创意、演唱及表演作品视频两段发送至项目组邮箱, 2019年(邮件标题为姓名+专项音乐演艺人才培训报名材料)。
(二)经残联推荐的,须附推荐信,与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项目组邮箱。 录取名单由专家组集体研究后确定。
(三)2019年3月8日前,主办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共平台等方式通知录取考生,并发送录取通知书和课程安排。
报名方式
录取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项目主办方报到。
报到地点
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培训费
该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 培训期间的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实施期间,学生学费全免。 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含往返火车票、机票)、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出版费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因因个人原因产生的费用由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