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属或者其他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也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职务。
用人单位负责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③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人员。
6.我校将于2023年3月8日至3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具体考核通知,请务必准确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公开招聘汇总表》中的邮箱信息,如因邮箱信息错误或个人原因未收到相关信息,视为放弃考核。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受疫情等原因延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栏发布延期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梅城路4号)。
复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复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社保证明、获奖证书等;
4.申请人研究方向、主要论文及专著清单(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期号及起止页码)等能体现申请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材料者,视为无相关科研成果。如有弄虚作假(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不符)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 审查方式及程序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1、C01-C18职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试讲,试讲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下午2点(如受疫情等原因延期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介绍网校哪个好,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栏发布延期通知)。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及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及格分数线以上者,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试讲全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介绍,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③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应聘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C19-C21职位采用试讲+练习的方式考核。
①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参加试讲,试讲时间、试讲方式与C01-C18岗位相同。试讲及格分数线通过者,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试讲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实践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
②实践考试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实践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考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
③ 所报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实践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试讲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
3.C22-C23职位采用实践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①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实习,实习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下午2点(如受疫情等原因延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栏发布延期通知)。实习考核方式与C19-C21岗位相同,实习及格分数线以上者,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低于此比例者,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实习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②面试考核办法与C01-C18职位相同。
③ 应聘职位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最终成绩=实践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实践成绩较高者优先排序。
4、C24-C32职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①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如受疫情等原因延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栏发布延期通知)。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规定提纲或教材。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与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②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主要测试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适应能力、风度翩翩等。面试满分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当场通知申请者。
③ 应聘职位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序。
4. 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及调查
考试结束后,按总分计算法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拟录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中心组织实施。
我校将对体检、心理测评合格者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应聘人员体检、心理测试和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录用,或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录用岗位空缺的,学校将决定一次性补录。
五、宣传招募
对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情况下,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应在学校任职满3年(含试用期),但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就业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
2.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公告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
3. 员工在学校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
凡在我校工作满3年且45周岁前取得副高级职称或40周岁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纳入编制管理。
6.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有关本招聘政策的问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人:朱先生
7. 招聘督导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察。
招聘工作纪检监察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