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所有自学考生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自考生:
2020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18日举行。为组织好本次自学考试,全市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者正精心筹备、周密安排,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恭候你们的到来。相信一定能检验你们的作风和水平。为确保本次自学考试顺利完成,现温馨提示如下:
1.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内自行监测体温(10月17日考试的考生10月3日至16日监测体温,10月18日考试的考生10月4日至17日监测体温),下载打印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按所报科目数填写多份。考生凭此表方可进入考场,每门科目进入考场时,须将填妥的监测登记表交予监考老师。
2.考生须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无绿码考生须提交7日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做好自我预防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充足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时不得佩戴影响身份的口罩,进入考场前必须始终佩戴口罩,入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建议考生进入考点后及时消毒或洗手。
3. 鼓励独立审查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通压力,鼓励考生自行前往考试。如确需送考,送考后不得在考场门口聚集。(特别提醒:考试期间,长沙岳麓大道正在施工改造,请考生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不要迟到)
4. 服从考场安排
考生在入场、等候、考试及离开考场过程中,必须积极配合考场,否则将影响您的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考生可于考试前1小时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按照考点指引测量体温,核实健康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报名证和体温监测登记表,有序入场。
2. 考试当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若连续两次体温超过37.3℃,将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3.考试结束后,请按照监考人员指挥,有序离场湖南省自考个人空间网校哪个好,避免聚集。
考生须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以及考试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理。
5. 遵守考场纪律
1. 您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报名卡参加考试,考试前请检查所携带材料是否齐全。
2. 考试时,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包括书籍、资料、手机及其他具有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或电子存储设备,无论是否使用,也无论是否被监考老师没收,考试全科成绩无效。考场外设有小件物品寄存区,考场不负责手机等贵重物品的保管,如有遗失湖南省自考个人空间,考场概不负责。
3. 考试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早出门。如遇到交通堵塞等紧急情况,可向周边交警出示准考证,寻求帮助。考试开始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2小时考生方可提前交卷。
4. 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如需上厕所须经监考老师批准,返回考场时须再次接受安全检查。
5.自学考试试卷全部采用网络评分方式,对考生作答有严格要求:一是必须在答题纸规定区域作答;二是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卡)上指定位置正确粘贴考生信息条码,并清晰填写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未粘贴条码、漏填(填)、错填(填)或字迹不清、未按要求在试卷规定区域以外作答的考生,将对影响评分结果承担责任。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6.自学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场将进行严格安检,手机信号屏蔽,所有考场将全程监控录像。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视频回放进行审核,对视频回放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作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如发现违规、作弊行为,将依据视频等材料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7.随着自学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考生想走捷径的心理,利用网络等工具不断发送“考试辅导”、“提供真题”、售卖作弊工具等广告,请考生增强辨别能力,不要轻信有关“考试辅导”的虚假宣传。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9年9月4日施行,明确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贩卖或者提供考试题库、替考等犯罪是严重犯罪,对犯非法贩卖或者提供考试题库罪、替考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考生若违反纪律、作弊,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作弊行为严重的考生,可能被处以1至3年不等的停考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被处以1至3年不等的停考处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的,其所报考科目的成绩将被取消。如果考生拍摄试卷并传阅,属于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当考试中心判定考生违规时,无论考生是否签字,只要有两名相关考试工作人员对考生违规事实进行记录并签字,考试中心即可汇总盖章,连同考生违规材料一并移交给当地考试机构。无论考生违规行为的判定发生在考试过程中、视频监控录像中发现、阅卷过程中发现,还是举报核实,我院都会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告知考生个人空间。考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到教育考试机构签收处理决定书。未签字的,视为认可处理决定书。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对所有处理决定书保留6个月。
考生的作弊行为将会被记录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终身有效,作弊的考生还可能影响到日后的升学、就业,对于任何人来说,这个代价都是惨痛的,不值得的。
请各位考生遵守廉洁考试要求,遵守本人签署的《考生廉洁考试承诺书》,爱护个人信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自学考试良好声誉。
祝愿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长沙教育考试院
2020 年 10 月 1 日
附录
檢查ID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10月
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市、县(市、区)
候选人
姓名
识别号码
旅行
记录
你住在酒店吗?
或酒店
酒店或宾馆名称
出发时间及航班或车次(自驾)
健康
炕
形状
状况
邓
记住
日期
当日温度
我的健康状况
同居者健康状况
测温当日考生所在县(市、区)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如实填写考试前14天内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本人及同住人员健康状况、测温当日所在县(市、区),进入考场后将此表交至监考老师。
我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如有出入,愿意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