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程序和方式
(一)预报名学生:7月15日至9月15日,申请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申请表发送至各二级招生单位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荐生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网校哪个好,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自9月28日起(具体开放时间以教育部开放时间为准),被录取的推荐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服务系统”,网址:)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荐生资格),报考二次招生单位和专业。按预录取专业填写志愿。未按拟录取专业填写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荐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书和拟录取通知书。被推荐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学生:9月28日起(具体开放时间以教育部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推荐服务系统报名。各学院将根据名额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出补考通知书并组织补考,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1.申请者须于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荐服务系统报名、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荐资格)、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到先得、择优录取的原则。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荐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及时登录推荐服务系统确认,并及时与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处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主要形式为面试,可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二级招生单位认为需要采用笔试的,学生须按照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的,笔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提前向学生公布。复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参加复试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学院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补考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往年成绩单;
②发表过学术论文、著作或其他能够体现学术水平的成果;
③在校期间所获的奖励证书或其他能体现其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审核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加盖学生工作部门公章的书面材料,样表见附件3);
⑤二级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另行确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荐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送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荐服务系统”确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同意录取的,视为放弃推荐生资格。经确认录取后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申请人将成为我校推荐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其报名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我校推荐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督导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导办公室)。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网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