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力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理科专业毕业且具备报考条件,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
(一)学科竞赛
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奖项;或相关学科省级竞赛获奖者。
(二)技术创新
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或拥有发明专利或在正规期刊上发表过科技创新论文的人员。
(三)学科专业
申请者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科成绩优异,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愿意向相关领域发展合肥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在相关学科领域有鲜明的专长和一定的创新潜力。申请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详尽的证明材料。
三、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独立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并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报名。
(一)理科(含9个专业)
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材料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地质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二)工程类(含20个专业)
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工程力学、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光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医学信息工程、生物工程(注: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学费一、二年5500元/人/年,三、四年9500元/人/年;软件工程学费12500元/人/年)。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网上申请流程请参见“试点高校自主申请系统”()。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 8:00 - 2015年3月22日 23:00
(三)物资配送
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须于3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打印并邮寄报名表及相关纸质材料。未提交完整纸质材料或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将被取消初审资格。
2.邮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申请表、个人陈述、获奖证书及其他在报名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如候选人所在学校、社会团体或个人专家确需推荐,候选人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能证明候选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信模板须从“试点高校自报名系统”下载,并由推荐单位(法人代表)或个人亲笔签名。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直接邮寄至我校,请勿与应聘材料一并邮寄。
4、建议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信封上请注明“自学材料”。
5. 评选程序
(一)资格预审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请考生于2015年4月30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查询本人材料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10天,公示后无异议者方可正式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我校不再另行发出书面通知。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理科科目2015年6月13日
工程 2015 年 6 月 14 日
考核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三)考核表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学习潜力;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道德素质;对社会及科技发展趋势的关注度;知识广度与深度及对中国文化常识的理解等)
(四)资格认定
我校按照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有空不录取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含待录取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网校头条,上传至教育部阳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取得资格,我校不再另行发放资格证书。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者报名
1.批次:取得2015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取得资格的考生须按自主招生批次报考合肥工业大学(不含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2、专业:报考理科的考生可填写三个专业,服从理科内部专业调整;报考工科的考生可填写三个专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招生,服从工科内部专业调整。建议填写“服从专业”,否则有拒签风险。
(二)招生优惠政策
学校将根据高考合格考生总成绩、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及我校模拟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在首批本科生入学前完成录取。
我校模拟录取分数线是由学生出生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根据学生所在省(区、市)各大学最终确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比例计算得出。
1.符合条件的理科考生高考成绩须在学生家乡我校模拟备考线40分以内(江苏省考生为24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学科首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符合条件的工科专业考生高考成绩须在学生家乡我校模拟备考线30分以内(江苏省考生为18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学科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录取的录取分数线和专业,在生源地符合自主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排序,不与未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比较。
2、因学校以外的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按《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室全面负责对自主招生全过程和自主招生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