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下设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和大学音乐教研室。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为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点、音乐与舞蹈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MFA)授权点。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文科重点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了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聘请了杨鸿年、范祖荫、李松、赵塔里木、王建民、肖梅、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现有教职工91人,高级职称30余人,博士生导师3人,全院研究生、本、专科生千余人。学院成立了各类合唱团、舞蹈团、管弦乐团、民乐团等,多次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奖。
一、专业及学习年限
专业
期间
招生计划
招生区域
考试科目
音乐
(教师培训)
四年本科学习
60
山东、河北、湖南、甘肃、贵州
专业: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访谈,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90%。
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石家庄学院舞蹈学(非师范类)专业介绍,占总成绩的10%。
注:专业须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演唱方式不限。
音乐表演
(非正常)
四年本科学习
14
山东、河北、湖南、甘肃、贵州
专业: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访谈网校哪个好,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90%。
视唱练耳: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注:专业须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石家庄学院舞蹈学(非师范类)专业介绍,声乐演唱方式不限。
舞蹈
(非正常)
四年制本科
14
山东、河北、湖南、甘肃、贵州
基本技能:满分100分,占比40%。
舞蹈技术技能:满分100分,占比20%。
舞蹈曲目:满分100分,占比40%。
★备注:请自行准备舞蹈音乐:Mp3格式,USB或者CD。
注: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二、各省考试地点
贵州省:贵州师范大学
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
甘肃省:兰州文理学院
山东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注册须知
1.遵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2.申请者须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舞蹈专业报名及录取条件。
3.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可以报考多个专业,但注册后不可更改申请专业。
四、学费
1、学费: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专业本科学费为每年6000元人民币。
2、奖助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五、志愿者报名及录取原则
1、考生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统一艺术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学校考试。
2、我校将于5月初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今年各地区、各专业的考生成绩,如考生需要资格证明,可在网站上查询、打印,学校不再寄送纸质证书。
3、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舞蹈专业入学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填写我校相应专业的报名表。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受外省考生。各省考生只有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才有效,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不予承认。
5.录取原则:文理兼收,单科成绩不限,志愿优先。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2020年5月向社会公布的《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为准。我校历年招生简章可在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六、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核测试,经发现专业水平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学校招生办公室);0991-(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站:
新疆师范大学
202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