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农林大学课程重修管理暂行规定》(闽农林大教字﹝2010﹞56号)的要求,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改造范围
(1)学生经补考仍未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
(2)实践部分(含实验)不合格;
(3)某门课程累计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学生未提交作业(包括练习、实验报告等)或者未做实验的次数超过学生完成课程总次数的三分之一;
(5)缺席考试、违反考试规则或者作弊;
(6)缓考或者重考成绩不合格的;
(七)课程考核已通过,但希望取得更好成绩的学生。
2. 流程与分工
1.前期准备(3月11日14:30前)
1.学院:3月11日14:00前,完成对不在培养计划内但学生已取得成绩的课程(含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互认工作;督促任课教师确保期末及补考成绩全部提交;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发放复学通知,重点关注弹性学习期内毕业的学生和2024届毕业生。
2、教务处:本学期重修学生名单将于3月11日14:30公布。
2.报到(3月11日16:00—3月14日17:00)
1.课程考试不及格,需重修该课程的学生: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开放时间:3月11日16:00-14:00
报名路径:网上选课——重修学分——查看课程(选择不及格的课程)——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网上预报名。
2. 课程考试已通过但希望获得更高成绩的学生:需手动注册。填写《重修学分申请表(获得更高成绩)》(附件1)。请学生控制学分数量,本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指必修课程+补修课程+选修课程+不及格重修课程+重修学分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30,否则注册无效。申请表需于13日前交至学院教学处。
3.教务处:重考报名时间数据将不定期公布。
4、学院:对未注册的学生进行检查、跟踪,及时查找原因,提醒学生及时注册;审阅《重修学分(加分)申请表》,汇总符合申请重修学分(加分)条件的学生姓名及课程,填写附件2,并于3月14日(第三周周四)下班前将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印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
(三)数据处理(3月15日至20日)
1、教务处:3月15日上午根据报名情况,落实教学任务,编制《重修课程开课情况汇总表》。
2、开课学院:填写开课办法,于3月15日至19日间寄送至教务处。
(1)单班授课。单班授课由开设该课程的学院安排教师授课,授课时间为原授课时的一半,考试题目独立设置。
(2)跟班学习。对于本学期开设但未单独开设的课程,学生将加入常规课程,并与跟班一起参加教学活动和考试。
(3)因培养计划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有单独开课的,优先安排;无单独开课的,次选学分互认课程;无学分互认课程又无法形成班级的,学生可采取自学、教师指导、答疑等方式进行导读重修。学院提交《导读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开设该课程的学院安排授课教师。
3、教务处:3月20日进行数据汇总,公布所有课程的开课方式,制定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开课方式。
4.名单添加、课程安排及课程信息汇总(3月21日-27日)
1、补充参加人员名单。学院于3月21-22日完成了参加人员名单的补充。
2.单课排课及生成学生名单。教务处将于3月27日前完成单课排课及导入学生名单。
3. 审核加分学生名单。教务处将审核申请重修学分的学生名单(且成绩更佳),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加入相应课程。
4.选课名单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应对重修选课总名单中的补充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无遗漏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并标注“重修标记”。
5、审核需指导学习和重修的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需指导学习和重修的学生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学院安排指导。
6. 课程信息汇总。教务处将公布每门课程的重修人数及名单。开设课程的学院负责通知重修课程老师,学生学院负责通知学生重修课程信息。学生应在看到课程表或收到通知后一周内与重修课程老师取得联系。
5. 退出
3月28日至29日期间,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退课,退课时间冲突较多的课程,为保证缴费数据准确,超过退课时间将不允许学生退课,请务必在此期间完成退课手续。
6.教学实施
1. 学生:按计划确认本学期重修的课程,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同时,珍惜学习机会,积极与任课教师互动交流,按时参加教学活动网校头条,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
2. 任课教师:督促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并完成教学任务。如个别学生缺课情况严重,应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应了解原因,帮助学生尽快参加学习。
(七)重修缴费(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重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26元,同一学期内重修的所有课程视为一次付费,请同学考虑重修课程数量,做好付费准备。
1、教务处:公布本学期重修学生的付款信息;付款完成后,删除未付款学生的选课名单,公布最终确定的重修选课名单。
2.学院:确认教务处下发的付款信息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学院将把教务处下发的最终重考名单告知任课老师,学生学院负责将最终确认信息告知学生。
3、学生:登录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4级毕业生复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密切关注毕业生动态,提供细致周到的学业帮助,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
附录:
附件1 重修学分申请表(争取升学).xls
附件2 重修学分申请表(获得更好成绩)学院概要表.xls
附录 3:大学申请摘要.xls
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