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简介
建(构)筑物消防员又称(消防中控),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测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测;(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划分标准
第一是超市(市场)、宾馆(餐厅)、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集聚场所。
1、建筑面积在(含本数)以上且经营易燃商品的商店(商场、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酒店、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第二是一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小学、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诊所。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小学。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第三是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庭。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监会、全国侨联的办事机关。
第四是广播、电视和邮局、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局和通讯枢纽单位。
第五是客运南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北站和客运锚地。
2、民用机场。
第六是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备大火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大火危险性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第七是发电厂(站)和电力经营企业。
第八是可燃易爆物理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可燃易爆物理物品的车间。
2、易燃易爆二氧化碳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可燃易爆物理物品的专用库房(货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物理物品的专业货运单位。
5、营业性车辆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可燃易爆物理物品的焦化商场,其划分标准以及其他还要划分的可燃易爆物理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县级经侦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实际状况确定。
第九是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工厂职工在100人以上的服饰、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第十是重要的科研单位。
划分标准由县级经侦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实际状况确定。
十一是超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竖井,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库房和货场,重点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竖井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竖井。
3、国家贮备粮仓、总贮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仓。
4、总总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总量在以上的木料锚地。
6、总储藏价值在1000亿元以上的易燃物品库房、堆场。
7、国家和市级等重点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二是其他发生火警或许性较大以及即便发生火警或许导致人身重大死伤或则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划分标准由县级经侦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实际状况确定。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等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2023建构筑物消防员,分别为: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4、技师---建(构)筑物消防(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高级技师---建(构)筑物消防(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报名条件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轮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实习工作1年以上。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轮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委初审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结业证书。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轮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2023建构筑物消防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中级技工学院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委初审认定的、以初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结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建(构)筑物消防技师正规职业轮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结业生和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结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建(构)筑物消防初级技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技师正规职业轮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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