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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减少小规模纳税人负担,国家国税总署北京市地税局制订了《国家国税总署秦皇岛市国税局关于逐步简化小规模纳税人财务财会报表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天津会计报税,现就《公告》内容阐述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逐步推进征税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征税营商环境,提高纳税服务质效,规范征税业务代办天津会计报税,国家国税总署秦皇岛市国税局决定逐步简化按季报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财务财会报表申报其间。
二、简化财会报表申报的纳税人范围
对推行按季报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化财务财会报表申报其间。
三、财务财会报表申报其间
财务财会报表的申报其间改为按季报送,即季度终了后15日之内申报季度财务财会报表。
四、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链接:国家国税总署天国家地税总署秦皇岛市国税局关于逐步简化小规模纳税人财务财会报表申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