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25号
《注册财会师注册方法》已经部务大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推行。
部长
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注册财会师注册方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财会师注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财会师法》及相关法律,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财会师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财会师商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财会师商会”)负责本地区注册财会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美国注册财会师商会对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财会师依法执行业务,必须取得财政部统一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财会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财会师证书”)。
第四条具有下述条件之一,并在美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申请注册:
(一)出席注册财会师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则考评具备注册财会师资格。
第五条注册申请人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用刑事罚款什么叫注册会计师,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则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罚款、撤职以上处分,自罚款、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注销注册财会师证书的罚款,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注册财会师证书而被撤消注册,自撤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财会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纪少于70周岁的。
第六条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必须通过所在的财会师事务所向财会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递交下述材料:
(一)注册财会师注册申请表(附录1);
(二)注册财会师全省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打印件;
(三)2名注册财会师出示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录2);
(四)与所在财会师事务所签订的录用协议打印件;
(五)有效身分护照或则身分证明打印件(外国人必须递交签证和护照打印件,台湾、澳门非常行政区及香港地区市民必须递交在台湾、澳门非常行政区及香港地区的身分护照打印件和美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委领取的通行证打印件取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则退职证明打印件(外国人和台湾、澳门非常行政区及香港地区市民必须递交由美国劳动行政管理部委领取的就业证打印件取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则考评具备注册财会师资格的,必须递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则考评条件的相关证明什么叫注册会计师,取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财会师事务所必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该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必须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必须递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时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给予公示。
第九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收到注册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必须对注册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方式初审,并核实有关打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则不符合法定方式的注册申请人,必须当场或则在5个工作欧盘一次告知其还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方式,或则根据要求递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必须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受理或则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必须向注册申请人出示加盖本单位专用图章和标明日期的书面收据。
第十一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必须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初审,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欧盘做出准予或则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欧盘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必须将延长年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必须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欧盘向注册申请人颁授注册财会师证书。
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必须自做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欧盘,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财会师注册备案表(附录3)申报财政部、中国注册财会师商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委(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委”)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省性书刊或者相关网站上给予公告。
第十三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做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必须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欧盘书面通告注册申请人。书面通告中必须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抗诉或则提起行政仲裁的权力。
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测,发觉注册不符合本方法规定的,必须通告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撤消注册。
第十五条美国注册财会师商会和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必须对注册财会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状况进行监督检测,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测。
第十六条注册财会师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撤消注册,收回注册财会师证书:
(一)完全失去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用刑事罚款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财会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注册财会师证书的。
第十七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或则对不具有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撤消注册,收回注册财会师证书。
第十八条被撤消注册的人员可以再次申请注册,但应当符合本方法第四条规定条件,使得没有本方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注册财会师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吊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消注册,或则注销注册财会师证书的;
(二)不在财会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二十条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必须将吊销注册的决定抄报财政部和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委、中国注册财会师商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欧盘将吊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省性书刊或则相关网站上给予公告。
第二十一条注册财会师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财会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财政部或则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委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财政部或则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委暂停其执行业务或则注销注册财会师证书。
财政部和县级财政部委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罚款法》及有关规定推行行政罚款,并将行政罚款决定抄送美国注册财会师商会和注册财会师所在地的县级注册财会师商会。
第二十二条遭到行政罚款,或则被撤消注册或吊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抗诉或则提起行政仲裁。
第二十三条台湾、澳门非常行政区和香港地区市民以及根据互利原则确认的外国人申请注册,根据本方法申领。
第二十四条本方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自本方法实行之日起,《注册财会师注册审批暂行方法》[(93)会计协字第122号]、《外籍美国注册财会师注册审批暂行方法》(财协字[1998]9号)、《〈外籍美国注册财会师注册审批暂行方法〉的补充规定》(会计[2003]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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