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署通报违法对外销售保障房项目仍在对外销售房子
山东济南:保障房被违法租售财政局集资房充数保障房
雷士武
7月18日,审计署的一则公告将河南安阳保障房建设“乱象”又拉回公众的视野。早在2011年,曾有媒体报导新乡保障房项目被违法转让的现象。
审计署7月18日的公告强调,“保定市锦绣鑫城、保运鑫苑、保运新村和豪庭景色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别有1115套、144套、159套和63套共计1481套单位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被违法对外销售。已对买房户进行初审清除,并计划重新安排保障房建设任务。”
但是,遗憾的是,审计署的公告以及媒体的报导并未造成当地政府以及开发商的注重,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期实地调查了解,公告中所列项目仍然销售如故。
记者通过对石家庄保障房建设情况梳理发觉,多个项目存在手续不全、违规租售等现象。有专家剖析觉得,准入退出机制的不完善是造成保障房被违法租售的关键所在。在现阶段,应推动深化准入和退出的制度设计。
去年6月,工信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晰表示,建立住房保障顶楼设计,推动住房保障法治化、规范化。指导全省保障房管理的《条例》将于不久后公布。
保障房被违法租售
“目前所剩房源不多,因为是金属材料公司集资房,如今只能签集资房的协议,2年内补办房产证;不过,金属材料公司员工买房者只占整个新村的一部份。”7月27日,在坐落新乡市三丰路与利民路交叉口的锦绣鑫城售楼部,该项目售楼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锦绣鑫城为太原市二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大桥公司”)开发建设,2009年年末二桥公司买下新乡市金属材料公司所属80多亩宗地,项目由12栋高层组成,分两期开发,一期8栋25层高层早已建成,二期4栋正在进行地基处理。2011年被邯郸市政府列为最大的保障房项目之一。
但是,作为保障房的锦绣鑫城从建设之初就被公开对外销售,2011年曾被媒体爆光。
7月18日,审计署发布的《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锦绣鑫城有1115套单位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被违法对外销售。
媒体的爆光以及审计署的公告似乎并未造成当地政府以及企业的注重。不仅锦绣鑫城项目外,由广东新乡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保运集团”)集资建设的保运鑫苑、保运新村项目也在被审计署公告之列。
与锦绣鑫城稍有不同的是,上述两个项目的租售行为则较为隐蔽。保运鑫苑坐落新乡市建国路与朝阳东路交叉口,该新村一位房东告诉记者:“目前自己已有多套住房,自从买了锦绣鑫城后只去过两次保定财政信息网保定财政信息网,并不准备自住,转租、出售都行。”
不过,多名中介公司人士告诉记者:“保运鑫苑是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所以不能交易,目前转租的比较多,面积以90多平方米的为主。”
上述住户告诉记者:“转让没问题,现今还没上报房管局,公司比较配合员工出售房屋,可以直接改名,近来公司要求员工提供资料,用于代办房产相关手续,如今更名比较便捷,也不用缴交过户费,所以最好在近一段时间出手,要不然后期就不好出售了。”
记者联系到另一位保运鑫苑住户,其称,自己和另一名亲属都是保运集团员工,但是都有其他住房,本人的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屋早已转租,另一套170多平方米的大跃层是亲属委托自己代为出售的。
坐落新乡市建华大道的保运新村与保运鑫苑一样,均为保运集团员工集资房。7月30日,记者拨通该项目销售电话,售楼总监表示:“目前所剩房源不多,是单位的集资房,所以只能一次性付款,签集资经济适用房买房合同。”
以集资房的名义进行建设,并被审计署通报后为什么仍然销售如故。对此,记者向二桥公司以及保运集团发函提出专访,截止发稿之日,均未获回应。
实际上,依据记者的调查,河北集资房被买房者转手的现象较为普遍。与保运鑫苑百米之隔的宜运佳苑属新乡市第一运输公司员工集资房,该项目由3栋高层和一栋7层组成。
“目前转让的是中间一栋7层带扶梯的部分房源,共3个单元,1、3单元一梯三户,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2单元一梯一户,面积130多平方米,不过2单元没有房源。其他3栋高层因为还没有分房,所以暂时没有出售的。”一位自诩与建设单位熟识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新乡市第一运输公司给以求证,但其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集资房充数保障房
记者调查发觉,在新乡,不仅剩在着保障性住房被违法租售的现象,还存在政府将集资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给以“充数”。
2011年新乡市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复工信息显示,锦绣鑫城、保运鑫苑、英利集团员工住宅楼等多个项目名列其中。
同年,郑州城区计划完工住房224.6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3.1万平方米。
上述经济适用房包括近6万平方米的淮安市财政局集资房(财苑新村)。而平顶山市财政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财苑新村早在2000年即开始动工建设,于2003年早已完工交付,目前已入住10年以上。
平顶山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复工项目中,其经济适用房项目几乎均为单位集资房。一运公司集资盖房项目(宜运佳苑)、市联运公司集资盖房项目、金桥大厦集资盖房、时代新村二期、保定维尔浇铸机械有限公司集资盖房等项目构成。
记者调查发觉,上述多个项目主力跃层已突破国家有关经适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限定。而且均有不同程度的转租、出售以及出售现象。
就上述现象,记者向徐州市相关部门提出专访要求,截止发稿之日,本报未收到任何回复。
专家敦促保障房也要有退出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主任巴曙松[微博]曾撰文强调,保障房的步入与退出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应保的未保,不应保的却被保了”现状的关键问题。从步入方面来讲,首先是初审和管理中存在问题。因为监管过程中存在工作量大、取证困难,欠缺有效的初审方法等问题,致使有些环节的初审常常容易流于方式,造成保障性住房保障中存在弄虚造假现象。
再之欠缺有效的包庇举措,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有关法规对谎报的个人和家庭的惩罚力度不够,主要是以警告、责令返还、取消受保资格等一些相对较轻的处罚规定,这种规定难以威慑虚假情况的发生。目前,应加强对虚假信息申报处罚力度,推行更为严厉的谎报处罚举措,提升违规者的违规成本,在事后处罚的同时实现事前震慑。
在退出环节存在程序设计不合理,缺乏一个合理的退出时限;退出期间缺少详尽的退出举措用于平滑受保家庭因退出后形成的福利降低;退出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缺乏与其他保障体系有效衔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近些年来,保障房建设进度很快,相比而言,分配机制变革的脚步比较平缓。在现阶段,推动深化准入和退出的制度设计是确保保障房“建好更用好”的关键所在。
去年6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晰表示,“完善住房保障顶楼设计,推动住房保障法治化、规范化”是接出来重点推动的工作之一。指导全省保障房管理的《城镇住房保障细则》将于不久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