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 为保证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布局
本学期于2月26日正式开课,教学周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18周。 所有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课必须按照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学期第一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安全教育,营造健康、活泼、活泼的校园氛围。
二、开学时教学任务的安排
1. 专业课程开课
(一)教学运行进度表。 二级学院要检查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检查课表是否存在冲突。 教师、学生、班级、教室四个课表必须完全一致。 告知师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看课表,不要通过“超级课表”等第三方软件查看,以免出现错误。 课程安排已于1月19日公布,原则上不再调整。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举办课程的学院制定调整方案并办理审批手续。 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向教务管理部作出调整。
(2)填写教学日历。 除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外,所有开设的课程须于3月1日22: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日历的填写,并由二级学院教学部(教研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由于实验课程(课程实验)的教学和运行均安排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置实验课程在规定时间之前不填写教学日历。时间。
教学日历的填写和审核必须按照《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校教〔2020〕9号)的要求,做到信息准确、内容丰富。清楚了。 除经批准停课原因外,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日历组织教学,正负偏差不得超过4个课时。
(三)实验课程要求。 各实验(实习)中心要准确梳理统计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验课程(含课程实验)的实验教学任务和项目。 实验课程教师应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实验课程排班。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实践教学要求
1)按照《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流程管理,推进毕业论文(设计)中后期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扎实有序。
2)本学期有教师教育实习任务的二级学院应在开学第一周在实习管理平台上分配实习生和导师,并根据实习基地安排与实习单位协调。 规划并妥善安排实习相关工作。
3)于3月20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育实习绩效考核并上传教务系统。 有关二级院校要根据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二级学院,启动各项考核任务。
4)本学期有非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请于3月1日前向电子政务实践教学管理科蔡世凯提交电子版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并提交纸质版到实践教学管理科(105室)报名。
2.辅修专业课程开课
小专业课程将于3月11日开学,有关院校要重新检查小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并通知师生按时上课。 所有开办课程须于3月1日22: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日历填写,二级学院教学部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3.公共选修课开课
公选课将于3月18日开课,具体要求见《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4. 学期初补考和延期考试
学期初补(延期)考试安排在3月2-3日。 2月29日,学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考试安排。 具体要求参见《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安排的通知》(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须通知每位考生携带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五、教学保障工作
(一)后勤保障和基建部要确保2月22日前所有教室门打开,做好教室桌椅、卫生、照明、粉笔等开学准备工作的维护。 对教室、多媒体教室、语言室、实验实训室、运动场馆等所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进行用电、用水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能及时投入使用。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班级设备正常运行。
(三)各实验(实习)中心应做好实验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课正常进行。 负责检查实验室水电是否畅通,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修复; 完成实验仪器设备的检验和调试; 准备实验耗材、实验教学操作记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签到本(或其他考勤方式)的准备工作; 提前组织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 确保实验课程按时、按要求进行。
(四)学校及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各项助教、教学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学期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教学检查和听课工作
1、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检查组(附件1),在学期初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 重点检查课表安排、教材发放、仪器设备等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教学秩序是否良好,记录学生出勤、教师到岗、课堂冲突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各二级学院领导、教学部主任要深入教学一线,对本学期第一周的听课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本单位教师备课情况和学生学习状况。 各二级学院“听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管理部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听课记录的真实性及听课情况讲课任务完成情况与基层教学组织年度教学考核挂钩。 未完成规定听课次数的二级学院,除按校教[2019]45号规定扣分外,对当年参与教学的当事人予以扣分。 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其他工作安排及要求
1、本学期学生课本将于2月24日至25日发放。 具体安排稍后通知。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对本学期订购的教材。 如有缺失、补订、缺订等情况,请于3月1日前联系教材管理部处理。
2、开学第一周教师原则上不得停课。 因公、私事调整班级的,须按照《淮南师范大学停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发[2019]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调整管理的通知》执行。 《关于休学和停课的通知》(教务[2021]6号)规定,调课手续应当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二级学院要及时、严格审核。 若未在系统内完成班级调整手续,将按私人班级调整处理。 构成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加强外聘教师和校内教师同质化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和教学标准。 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负责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含转聘、延期等),各二级学院须于2月25日前办理聘任手续,并告知外聘教师:淮南师范学院相关教学管理文件,保证教学质量。
4、因法定节假日未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须自行安排补课。
请各二级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1-4.zip
1.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检查组(模板)
2.《淮南师范大学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校教[2020]9号)
3.《淮南师范学院教学调解班级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9]26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调整和停课管理的通知(教务[2021]6号)
教务处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