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聘者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单位负责人。 公开招聘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内容包括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公共知识(30%)和专业知识(70%)。 考试没有指定教学大纲或教科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符合笔试资格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通过者中,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人选(最后成绩相同的均录用)参加面试,3次以下按实际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教育网公布。
2、形式和内容:访谈采取讲座的形式。 口试科目与笔试科目相同。 报考幼儿园教育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弹钢琴(招聘单位提供电子琴)、唱歌、跳舞、绘画(简单绘图,考生自备画笔)等专业素质内容,占40%面试成绩。 。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应聘者。
(三)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及检查
1、从面试通过者中,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仍不合格时,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教育网公布。
2、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进行。 幼儿园教师的体检还必须按照教师《关于调整申请承认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子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进行。教育部学历认证指导中心. 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海安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检查。 考察重点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的任何阶段都不会进行填补。
五、公告及招募
1、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如无异议,公示后一周内江苏省教师编制考试,海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将组织部分职位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有两个以上)同一职位)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 未按时到达现场或未现场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海安县教育局批准后,发给《聘用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往届学生须在拟招聘公告后1个月内完成就业手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就业手续,逾期者自动放弃。 被录用人员在录用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办理。
4、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录用。 报考邮编“10-16”的考生,须在录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学年期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开除。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海安县教育局人事处)
0513-(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 一经发现、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有徇私舞弊、徇私舞弊行为的江苏省教师编制考试,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录用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相关工作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513-(海安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