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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邵阳男子欠钱不还,借儿子微信消费规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邵阳男子欠钱不还,借儿子微信消费规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5-31 17:10:59

“我真的没钱,我的微信比我的脸还干净……”

“爸爸,为什么我的账户上有这么多钱进进出出?”

“爸爸是被处决的人,钱不能存入账户,我借你的账户用用。”

邵阳一男子欠钱不还。

为了逃避执行死刑,他甚至想过用儿子的微信购物。

法官:“嗯?你想知道拒不执行判决罪吗?”

最近,

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

请看一下这个案例!

被告人刘某与多人存在民间借贷关系,2014年至2019年,法院先后判决刘某偿还肖某等三人共计70余万元及利息。因刘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批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立案后,法院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文书,但刘某始终未执行。2021年11月,法院传唤刘某时发现,刘某冒用儿子小帅身份注册微信,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全年微信消费账单共计110余万元,全年收入账单共计89万余元。同时男子用儿子微信花110万只为规避执行,刘某明知自己的车辆已被法院查封,仍将车辆抵押给一家投资公司借款20万元,并将这笔钱用于经营费用。

还查明,2019年至2021年,刘某在明知未履行案涉执行义务的情况下,仍坚持偿还第三方借款13万余元。

2022年,法院将刘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2022年9月,被告人刘某自动投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被告人刘某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后,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供述、自愿认罪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意见

履行生效裁判的内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裁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

本案中,刘某采用各种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男子用儿子微信花110万只为规避执行,导致案件长期难以执行,胜诉方权益得不到实现,最终也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任何“小聪明”都逃不过法律的“鹰眼”。要知道,法律是漫长的,没有漏洞可钻。

【扩大】

01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绝执行行为:

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将提供的担保财产转让给人民法院的;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绝协助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的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阻碍执行的;

其他有执行能力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

02

男子用儿子微信花110万只为规避执行_男子用儿子微信花110万只为规避执行_男子用儿子微信花110万只为规避执行

还有哪些情况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的“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拒报、谎报财产状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命令和相关消费命令,被罚款、拘留后仍不服从的;

伪造、毁灭关系被执行人履行职责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赂的手段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虚假证明网校哪个好,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拒绝交付法律文书确定的财产或者文件,或者拒绝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串通他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闹事、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的;

侮辱、围攻、拘禁、殴打执法人员,致使执法工作无法进行的;

毁坏、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车辆等执行设备、执行人员制服、执行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开展的;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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