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体能评估目标
本次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韶关市公安、法院司法警察职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报名及体能测试开始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7:00-8:00。
报名地点:韶关市西河体育中心体育场北门(工业东路15号)(工业东路消防大厦前广场牌楼楼梯下方)。
(二)体能测试开始时间和地点
测评地点:韶关市西河体育中心体育场北门(工业东路15号)(工业东路消防大厦前广场牌楼楼梯下方)。
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 体能评估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高与触地高度测评(具体标准见附件1)。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一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两次;纵跳高与触地高度测评不超过三次。其中一项项目符合标准的韶关公务员,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出炉后不再进行重测或补测。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
(二)考生须下载《体能评估安全承诺书》(附件2),打印、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字。体能评估当天,交回《体能评估安全承诺书》存根。考生本人须保留复印件。
3.考生需自备饮用水、运动服、运动鞋。
(四)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穿着有特殊标志的服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韶关公务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五)如发现有人以假名参加考核,一经发现,考生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六)考生须提前熟悉考场附近的交通情况英语作文网,避免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