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复审工作方案》,现将2024年硕士学位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区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转专业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申请中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可按照相关政策转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位的考生,不得转入中医学专业学位。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转学条件。
7、放弃我校复试资格或第一志愿复试笔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调整复试的考生均须接受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复试。请按照各学科要求,将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学科秘书。文件以“拟录取院校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命名,由各学科进行审核。开学后须将原件提供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往届学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2、《思想政治复习表》详细内容见附件1。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诚信调整复审承诺书》详情见附件2。
5、符合《复试住宿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政策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三、工作程序
1.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可以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入调整系统,填写调整申请。
2、所有考生应在调整申请备注栏中注明所报考的导师及复试科目。
3、各专业按照调整方案的200%差异进行复审。每位在我校申请转学的考生只能填写一个转学专业。填写两个及以上专业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必须谨慎申请。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转学考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根据初试成绩,选定转学复试考生网校头条,进入转学复试考生名单。
4、学校发出调整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调整复试资格。考生调整申请的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5、我校采取网上远程复试的形式开展调整、复试工作。具体要求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研究生网上远程调剂复试考生须知》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4年研究生网上远程调剂复试考生须知》 《招生考试地点》按细则附件4执行。
6、学校将在复试后48小时内发出待录取通知书。收到待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应在待录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时间安排
一、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第一轮调剂的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至4月8日中午12:00。届时,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核对拟转专业、空缺信息及转学相关要求,向我校提出转学申请。我校调整申请的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以继续填写其他申请。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第一轮调整专业名单及拟调整专业数量见附件5。转学复试期间,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转学专业和招生人数。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具体调整复试时间以各学科通知时间为准。
五、复审内容及要求
内容由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三部分组成,满分200分。
1、专业能力共5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每题20分,满分100分:内容为转专业复试科目,依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目录》和复试科目》于3月22日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能力、对本学科发展趋势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转学考生可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及复试科目》中查看所申请转学专业对应的“复试科目”栏目,并在转学申请备注栏注明所申请的导师。在毕业生招聘网站上申请转学并调整复试科目。
2、综合素质满分8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学位或实践能力专业学位;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培养潜力;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和心理健康状况。
3、外语水平分数为20分。考察考生的外语基本听、说和应用能力,包括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度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用性等。
六、录取原则调整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调整后的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2*30%
根据调整方案,录取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若招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为初试、商科1、商科2、外语、政治的总成绩。得分较高的将被优先考虑。入场。调整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视为调整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其他要求按照优先复试录取原则执行。
七、本通知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 年 4 月 7 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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