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语大学外交学院2006年录取条例
2006/04/15 13:33天津外语大学网站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入学工作的规定,以维护候选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学院按照法律招收学生,并结合我们学院入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制定一项结社。
第2条本宪章是我们学院宣布向公众宣布相关入学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网校哪个好,也是我们学院进行入学工作并录取新生的最重要依据。
第3条该学院的全名是天津外交语言学院的外交事务学院。学校类型是一所独立大学。登记地址是天津大道市北环路60号。
学校法规(国家标准):13658。
该学院上级第4条是天津市政教育委员会。
第5条该学院是一所由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由天津外语学院和 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根据新机制运作,并招募了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2章组织结构
第6条学院将建立一个招生工作委员会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负责在整个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它将设有招生办公室来协调和处理日常入学工作。
第3章入学条件
第7条应根据文件的精神“教育部在2006年在普通高等教育机构的录取中做好工作的通知”。
第4章入学规则
第8条根据“教育部在2006年在一般高等教育机构的录取中做好良好工作的通知”愿望是主要的基础和原则:对道德,智力,身体健康和美学的全面评估和全面评估,以及基于功绩的入学。
第9条学院将优先考虑申请我们学院首选的候选人。如果首选候选人的文件不足,则将接受非第一个选择候选人的录取。如果分数的总分数相同,则应优先考虑具有更高分数的候选人和相关主题和候选人分数较高的候选人。相关主题的顺序是:英语,中文和数学。
第10条接受时,根据评分优先原则,根据候选人所填写的专业选择顺序,将从高到低。如果无法满足所有主要选择,那么那些遵守专业调整的人将根据分数对相应的专业进行调整;如果他们不服从,他们将不会遵守相关专业;如果他们不遵守相关专业。调节器应被拒绝。
第11条对于享受奖金政策的候选人,奖金积分将根据每个省的招生办公室的规定(自主地区,中央政府下的市政当局)进行升级,但在安排专业时,实际分数将占上风。
第12条有关候选人的体格检查,执行了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残疾人联合会发表的“对普通高等教育机构的体格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13条大学招募英语候选人的所有专业人士,其中德国和日本专业的招募了英语或相应语言的候选人。
第14条招生工作应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督部的监督下进行。
第5章其他
第15条收费标准:在主管部门的批准下,2006年的本科费用为每年12,000-15,000元人民币,学费不包括自愿参加国际合作项目的费用。此外,大学根据天津市政府批准的大学生的住宿费用标准收取住宿费,而住宿费用标准则根据住宿条件而有所不同。
第16条,所有毕业于本珍外交语言外交学院毕业的学生将获得天津外交语言外交学院的学士学位。那些满足“关于授予天津外语学士学位的法规的要求”的人将获得天津外语学院的学士学位。
第17条有关该学院的主要介绍和其他信息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今年的入学手册。
第18条大学网站: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件:
咨询号:
附录
第19条本宪章应在董事会讨论和批准后颁布和实施。
第20条如果在学院过去的招生工作中与该宪章有任何不一致的章程,则该宪章将占上风。
第21条解释该宪章的权利属于大学录取工作委员会。
第22条本宪章应从批准之日起生效。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