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深入推动考试制度变革和普通中学课程变革,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中学综合素养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组织中学生举办综合素养评价
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是普通中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普通中学中学生获取中学结业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未来高等高校招生投档时的重要参考,为此,所有在籍普通中学中学生必须出席并认真做好综合素养评价。
2017年,我省在籍普通中学中学生的综合素养评价工作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分年级分类组织举办。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综评工作平台
文件根据
中学生所在年级
山东省综合素养评价管理系统(旧版)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学综合素养评价施行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9]21号)
全国所有高一年级
除安庆、荆门、仙桃、潜江等4市所属小学和华南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学校、湖北省蔬菜湖中级学校之外的其他初三年级
福建省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管理系统(新版)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施行办法〉的通知》(鄂教幼高[2016]3号)
全国所有高二年级
益阳、荆门、仙桃、潜江等4市所属小学和华南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学校、湖北省蔬菜湖中级学校的高三年级
旧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登入形式为:登入湖南省中学课程变革网()快速登陆通道选择“湖北省综合素养评价管理系统”。
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登入形式为:登入湖南省中学课程变革网快速登陆通道选择“湖北省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管理系统(新)”。
二、认真做好综合素养评价前期打算工作
1.建立工作方案和施行条例。各县(州)、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中学分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明晰责任分工、工作时间表和流程图,进一步健全本地评价工作方案。尤其要根据鄂教幼高[2016]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抓紧建立本地本校落实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的工作方案和评价施行条例。其中,“工作方案”主要解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时间安排、保障举措等问题。“实施条例”要将省施行办法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和程序化,应重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及工作机制等方面内容。各地对所辖普通中学分校的施行条例,既要有统一性工作要求,又要充分彰显办学特色;既要充分尊重中学的自主创新,又要学校逐一初审批准。
2.组织全员培训。各地各中学要对所有使用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的中学、师生和父母进行全体动员,统一思想认识,知晓各自任务、责任和要求。要对教员工和中学生进行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操作培训,让每名师生把握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让每名中学生基于系统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地举办评价工作。
3.完成学籍系统在办业务清除。各县(州)教育局和普通中学学党务必在3月14近日在全省中小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中学生在办业务清除(含学籍异动和问题学籍等),确保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初始化班级无误。对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对核对无需申领的要及时给以撤消。评价工作启动后,中学生学籍出现异动情况的,必须在启动时所在中学完成本次评价。在旧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中,中学可对无法及时完成辍学、退学、跨省退学、出国出境、其他离校等异动手续的中学生提出免评申请,报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批,县(市、区)教育局要按要求做好免评的审批工作。
4.做好综合素养评价系统设定。各省(州)教育局和普通中学学党务必按本通知时间要求,在旧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中完成对中学、班级的综合素养评价A等所占比列的设置工作,在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中完成各普通中学分校评价时间设置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中学生顺利开启评价工作。
在旧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中,中学一旦完成A等比列的设置,市(州)教育局将难以更改该比列设置。
三、按时完成2016-2017学年度综合素养评价工作
1.旧版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系统
旧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继续采取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4近日
各级管理员做好中学生的异动申请和审批工作
3月15-16日
中学生异动功能关掉,市(州)系统管理员步入系统对所辖各普通中学分校进行A比列设置
3月17~18日
各普通中学分校启动本校综合素养评初始化分班并进行A比列设置
3月20日~4月28日
3月20日-3月26日
上海市、黄石市、孝感市
3月27日-4月2日
武汉市、黄冈市、咸宁市
4月3日-4月9日
合肥市、荆门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4月10日-4月16日
汉中市、十堰市、随州市
4月17日-4月23日
汉中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含江汉油田)
4月24日-4月28日
所有地区可自由登入,解决本学期综合素养评价遗留问题
各地各中学要严格按中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语、班级审查、年级审查、学校认定等六个方面的程序举办综合素养评价。要强化对中学生评价过程的指导,中学生一旦递交评价信息,原则中将未能退回更改。
2.新版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系统
新版综合素养评价系统采取全时段开放,省教育厅按学期(学年度)定期锁定评价数据的方法进行。
高二新生的评价数据按学年度进行锁定,锁定时间为新生入学后的次年9月30日24:00时。高中、高三年级中学生的评价数据按学期进行锁定,其中,夏季学期数据的锁定时间为次年3月31日24:00时;冬季学期数据的锁定时间高中年级为当初9月30日24:00时,初三年级为当初4月30日24:00时。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完成评价各环节工作,同时指导、督促中学生按量按要求做好评价工作。本次举办评价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4近日
各级管理员做好中学生学籍注册和异动申请和审批工作
3月15-18日
各县(州)系统管理员设置各普通中学分校评价时间
3月20日-数据锁定前
1.中学生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
2.班主任完成对中学生填写内容的初审;
3.中学完成中学生填写内容的公示,并完成中学生之间的违信举报和教师初审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中学要高度注重,强化领导,完善制度,悉心组织施行。在通过新版评价系统组织举办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应置于规划统筹、完善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培训、诚信管理、督查落实、发现典型、推广经验等方面,要及时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学举办综合素养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各普通中学分校的工作重点应置于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有序安排评价时间、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和评价结果真实等方面,要指导和督促中学生及时记录和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引导中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发展,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完成评价工作。严禁集中突击做评价。
2.建立诚信保障制度。各地中学要细化问责追责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举办诚信教育,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平。要畅通举报渠道,定期组织专项检测,对中学生违信行为进行如实记录,对弄虚造假的中学、教师要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监督检测。各地各校要构建完善监督制度,每年要对本地本校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施行情况进行抽验,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检测结果。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部份地区和中学综合素养评价施行情况进行视导和检测。
各地各校在组织举办综合素养评价过程中,有何经验与问题,请及晨报送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处。
咨询电话:、,
客服邮?ahref="/cdn-cgi/l/email-"data-="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