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终推荐生名单、录取名单及推荐生注册以“推荐服务系统”记录信息为准。 被推荐院校应当公布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推荐服务系统”备案。 招生单位应当公布录取名单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并按规定向“推荐服务系统”备案。
(二)自2023年9月26日起,被推荐学生通过“推荐服务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被推荐学生通过“推荐服务系统”填写申请,收到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书。
(三)提供“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的推荐免试招生信息,如推荐方式、推荐生名单、复试录取方式、录取、免试生名单等由推荐院校和招生单位确定,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荐院校和招生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 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关推荐院校及招生单位咨询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或向推荐院校及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诉。
(四)当年保送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询所申请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同级别、同类别保送生的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五)自2023年硕士招生年度起,二等免考学生须按要求在“免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二等功免试的学生,不再在“免试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和待录取通知书。 如被招生单位拟录取,招生单位将直接上报拟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