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启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19上教师资格证认定启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通知内容同学们查看以下正文详细说明,在认定网站下载申请表的时候认真查看下是不是最新版的哦(附新版模板)。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为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要求,从2019年上半年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实施细节解读请关注NTCE公众号)
一、新版申请表调整简化了信息项,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
二、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要求,新版申请表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各认定机构应在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各认定机构需将核查结果留档备查。
四、新版申请表增添防伪功能,在表格右上方设置了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获取申请从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
五、新版申请表无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交纸质版。
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请各省(区、市)积极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教师请各省(区、市)积极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教师资格制度平稳有序实施。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附件: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抄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变化二:取消了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
2019年以前,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都可以进行认定,2019年教育部新的认定公告规定,取消了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这一条。
注意:在校生(本科大四在读生,专升本在读生,研究生在读生)还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参加认定。
社会生回原籍认定或者提供居住证才可以认定!
按照新的认定公告,原来以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的社会人员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才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各地居住证办理条件请以当地派出所的条件要求为准!
提醒申请人,如果需要可以提前去办理居住证明。
变化三:取消《思想品德鉴定表》
2019年之前,申请人需要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到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要有工作单位开具,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取消了《思想品德鉴定表》改成填写《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即可。
变化四:现场确认携带材料有变化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取消所有复印件,部分材料取消原件。
注意:各省要求不同,认真看本省公告呀!
以山东省2019上认定公告中的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为例:
2019年之前认定所有材料均需要携带复印件,2019年认定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也就是说学历证和普通话证书只要能够在认定系统查验比对通过的,可以不用携带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可以不用携带复印件。
再次提醒,并非所有省份都不需要携带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等复印件,还是要看自己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
变化五:增加了关于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证
山东省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其他省份公告原文大同小异,请符合港澳台居民认定条件的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