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教育学院招聘公告2人已发布。 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2日。 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网专门整理了本公告的相关信息。 以下为公告详情: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学院教育部决定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主要任务是培养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培养全日制高职学生; 列为公益二类,预算全额拨付。 。 目前,学校已列入浙江省高等学校“十三五”设置规划。 改制后,学校将成为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社会公开。 。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专业、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
见附件。
注:1、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日期为准。 出国留学并回国(境外)的,须出示教育部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招聘方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0日9:00-9月12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详情见官网),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职业招聘”栏目中的考试“报名门户”,选择进入“宁波学院” 《教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认真阅读相关公告,收到信息后,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条件选择岗位报名。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逾期报名及报名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9月13日9:00-9月17日16:00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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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再次查询并注册
时间:2018年9月18日9:00-2018年9月18日16:00
已报名者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的,可重新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自重新申请之日起1日内完成。 复审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6:00。
4. 付款确认
时间:2018年9月19日9:00-2018年9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职业招聘”栏目中的考试“报名门户”查看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付款并检查是否完成。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宁波教育学院,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付款确认完成后才考虑报名)。
笔试收费标准:50元/人/科目(浙物价费[2018]21号)。
同一职位确认的付费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 在规定的付款确认时间内,确认付款的申请人数与符合申请条件的拟招聘人员数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将被取消。 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9月27日9:00-2018年9月29日16:00
已报名并缴纳费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职业招聘”栏目中的考试“报名门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学生辅导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师德、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请参见准考证。 申请人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低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者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在宁波教育学院网站(详见官网)公布。 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学院将对入围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审查,请携带《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劳动(就业)合同原件(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大学(含高职院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证)与申请资格不符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低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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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职位的风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申请人须出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不予补缺。
4.成就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面试通过者中,按总成绩从低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若总分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接到体检通知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详细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当招聘职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学院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会审核档案信息。 如发现招聘单位档案信息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教育学院网站(详见官网);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详见官网“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如对招生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宁波教育学院,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详情见官网钱老师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的具体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学校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邮编:
咨询电话:详情见官网(联系人:文老师、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