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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解读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7-06 11:59:44

第一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点,选拔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有职业潜质、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高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专业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3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五大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以及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三合一”综合评估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处是组织实施“三合一”综合评估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合一”综合评估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选拔录取工作应当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名,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选修科目范围见表1。

表1 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方式

第九条 注册基本条件

凡符合2024年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B级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P级及以上)即可报名参加。

第十条 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分为两个类别,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类别,并须符合该类别所属专业(类别)的选修科目要求。

(一)报考临床医学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96分以上;

各大学医学专业录取分数线_全国医科类大学录取分数线_中国医科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在91分以上,且符合特殊人才特殊条件之一的人员(特殊条件具体规定请参见我校三结合招生报名系统)。

(二)填写医疗相关类别,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91分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合为86分及以上,且符合特殊人才考生特殊条件之一的人员(特殊条件详情请参见我校三结合招生报名系统)。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及核算方法:

总成绩=A的数量*10+B的数量*9+C的数量*7+D的数量*4。

上述第十一条报名条件所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所取得的成绩为准(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线报名。考生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网校头条,按照网上提示的“三合一”报名流程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或清晰正确的照片。考生无需另行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无效。

具体材料如下:

1.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申请表自动生成);

(二)高中阶段所获符合报名要求的奖励证书原件,或由高中校长签名并加盖高中公章的奖励证书原件扫描件(仅可上传3个奖励);

(3)身份证扫描件(纵向)。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分类审核,考生可登录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并凭网上报名号缴纳费用。

第十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撤销或者收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骗取证件、学历证明、荣誉证书等,以获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和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用他人名义入学、替他人考试或者获取优惠待遇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 付款

第十五条: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40元/人。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纳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八章 综合质量检测方法

第十六条 笔试和面试

1.综合素质测试“三位一体”分类别组织笔试和面试。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如出现最后名次并列中国医科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则两名考生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数4倍的,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

(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阶段按不同类别分组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职业潜力,满分为100分。各阶段面试成绩折算为面试总成绩,计入综合测试成绩。具体面试流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中国医科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是多少,不纳入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

第十七条 综合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 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时间:3月4日上午8:30—3月17日下午4:00。

2.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4月8日。

3.网上支付时间:4月9日上午8:30至4月15日下午4:00。

4、考生须于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19日下午5:00期间打印综合考试通知。

(五)综合质量测试时间:4月20日至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十章 录取原则和方式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入围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并为综合成绩。填写普通类别提前录取申请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填写。所填专业申请须符合表1所列类别要求,不得跨类别申请,须符合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2024年浙江省专升本控制线;报考医学相关专业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2024年浙江省专升本控制线以下20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入围考生意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学业水平测试(中考)成绩(折合满分100分)×20%+综合考试成绩(折合满分100分)×20%+高考总成绩(折合满分100分)×60%”。

温州医科大学中考成绩换算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期末成绩为准)见表2。

表2.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换算表

学术考试水平

积分

10分

9 分

7 分

4 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招生类别招生计划按1:1比例设定校内备案基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成绩和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成绩排序为:面试成绩、高考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高考排名数排序)、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偏好时,如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学校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调整至同一类别的空缺专业; 若仍不足,则对未达备案基准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逐一择优进入未满专业录取,直至填满名额(调整后考生的选修科目须达到转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如果某招生类别报名人数未达到该类别计划招生数的110%(小数四舍五入),则该类别的录取名额将控制在报名人数的85%以内(小数四舍五入)。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南》,按规定对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复检。

第二十五条 按“三结合”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享有与按普通招生录取的学生同等的转专业机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的电话、信函和来访。

学校网站:

学校本科及专科招生网站: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

咨询电话:-、0577-(传真)

第二十七条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学校有权酌情调整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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