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须知
1、实行岗位遴选制,本次招聘岗位见《岗位概况表》,应聘人员在一个招聘地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经遴选合格后,在招聘地点的岗位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只在本岗位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
2.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不可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人数为1:3,达不到1:3比例,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已通过取消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6日9:00-12:0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更改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名网校哪个好,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能按造假处理。在整个选拔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2024双一流公示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综合能力与素质测评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将根据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和拟选岗位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根据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结果2024双一流公示名单,按照拟选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报名人数未超过拟选岗位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审查。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排序及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已进入资格审查且于11月30日17:00前明确放弃的候选人,可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候选人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替代,进入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面试及面试
1.资格审查
综合能力素质测评通过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资格审查登记表》及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由苏州相城区教育局留存。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复印件并按顺序整理好。
选拔评审地点设在北京、南京、长沙、长春四个地区,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所报考岗位所在地选拔评审点参加资格评审,在其他选拔评审点参加资格评审的,资格评审无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二)采访
面试面试将在北京、南京、长沙、长春四个招聘地点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项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适应能力。
面试采用模拟课(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分数,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模拟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果将于同日公布。
(三)合同签订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如面试分数相同,将安排加试。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签约,视为自动放弃。
6. 体格检查
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不符合资格标准的考生,现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实施;非现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构选择的其他指定医疗机构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暂不接受X光等项目检查,待怀孕结束后再进行体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考考察有关要求。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退出导致岗位空缺的,将在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录用后(自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补录。
七、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芗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就业手续并签订就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任职满3年(含试用期),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岗位和等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察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
九、本公告解释权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2024年度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评选优秀毕业生岗位概况表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概况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苏州相城区教育局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