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方法》(建市〔2010)1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告》(建办市〔2021)5号)文件精神,为使一级建造师及时把握安装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提高职业道德和诚信懂法意识,熟悉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技巧、新技术,小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和执业能力,增加建设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品质安全,湖南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计划于2021年3月20日启动一级建造师网路继续教育工作,学员在线学习检测合格后复印的轮训证明、学时清单,可作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单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应于2021年6月30近日提出沿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2、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期满前30欧盘提出沿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二、网络继续教育交费、学习步骤
登陆广东省建设人才远程继续教育平台,点击“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进行报考学习。
1、报名学习步骤:
(1)学员注册一个人帐户登入一选择专业一订购课程→在线支付、在线办理电子收据→课程学习→在线检测→打印轮训证明、学时清单;
(2)企业注册(暂时未开通,4月20日开通注册)→企业账户登陆→选择添加本企业学员(学员需自行注册学习帐户)→统一缴费→通知学员注册帐号,上线学习;
2、一级建造师沿袭注册报送步骤。
三、收费标准: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出席继续教育不超过120学时(其中选修课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计费标准为720元/12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每降低一个专业还应出席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选修课30学时,必修课30学时),提高专业计费标准为360元/60学时。
四、VIP服务咨询电话
筑才-牛同学(陌陌同号)
筑才-潘同学(陌陌同号)
筑才-朱同学(陌陌同号)
学院资质
▲杭州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轮训机构(定点)
▲杭州市建筑女工职业轮训机构(定点)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BIM应用专业技能考试中心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执行单位)
▲浙江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商会轮训中心
▲浙江省建筑业高校校企联盟副执委长单位
▲中国建设教育商会地方联席会(执行单位)
业务范围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轮训取证、继续教育(北京市定点)
◆建筑女工(技工)职业轮训考评(北京市定点)
◆BIM教育轮训与考证
◆国家级中级研修班、省级初级研修班
◆特种作业人员轮训取证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三类人员取证轮训
◆学历教育、高端人才服务(本科文凭、本科文凭、初小学出国直通车)
◆建筑企业科研人员轮训服务
◆各类线上轮训、直播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