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职称
依据《2023年度北京考区高级财会专业资格考试报考公告》可知,上海2023年高级财会报考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考组织
我市财会资格考试报考按属地原则。
1.符合报考条件且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报考条件且学籍在我市的在校师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户口或居住地在我市的其别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其工作单位或学籍在我市的人员。
3.所有在我市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均在我市出席考试。
(二)信息采集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召开财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深会计〔2019〕54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名人员(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财会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登陆“深圳市财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三)考取步骤
按照粤会计〔2023〕1号文件要求,我市财会资格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考、网上交费、考后资格初审模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指定时间登陆财政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进行报考和网上交费。详细方法如下:
1.网上报考和交费时间。初、高级财会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考试报考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至,交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至,逾期不再接受报考和交费。
高级财会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考试报考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至,交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至,逾期不再接受报考和交费。
2.用户注册和信息补报。报考环节不进行考前资格初审,考取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通告报考条件,考取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考后因个人条件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引发考后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傲。
报名人员登陆“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与陌陌绑定。报名人员点击个人主页的“网上报考”菜单踏入网上报考首页,查看必看事项及公告。报名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并对补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上传相片。报考上传的相片将适于制做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取人员上传的电子相片必须真实和清晰完整。相片要求:本人最近正面两寸白底标准护照数字相片(红色背景,JPG格式,小于10KB,象素小于等于295*413),下载相片初审处理工具,根据规定要求,对报考相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初审后再进行上传。报名人对相片品质负责,如因相片与本人形象相差太大造成影响考试或因相片品质影响证书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网上交费。报名人员须按规定谨慎报名,网上交费确认后,不代办退考。报名人员递交报考信息、缴纳报考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考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名人员,视为手动舍弃考试报考,届时将不能出席考试。在交费前,除姓名和身分证号两项信息外,其他报考信息可自行在报考网站更改,请必须重新检测补报的信息并确保正确后再交费。在报考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取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更改。
注:还要缴款凭证的考生请记录好页面的执收单位编码、非税缴款通告书号码等信息,并于网上交费成功5个工作日起3个月内自行到平安中行或中行中行上海区域网点柜台代办汇票复印(我市其他中行不提供汇票复印)或登陆“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下载电子汇票。
5.《全国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是考后初审的重要材料之一,报考结束后报考系统将不再支持复印。如报名人员丢失或漏打的,在考后资格初审其间登陆“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进行补打。报名人员在网上报考成功后,请必须及时复印《全国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考考生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待考试成绩发布后,按要求递交资料进行考后资格初审。
(四)准考证复印。2023年度财会资格考试推行网上复印准考证方法。
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复印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复印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8日。报名人员登陆“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如发觉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到本通告发布的报考点登记更正,逾期未复印准考证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傲。
(五)出席考试。我市报名人员详细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考点与报考地点或许在同一行政区域,考取人员或许存在跨行政区域考试的状况。报名人员详细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以准考证复印的信息为准。报名人员应当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市民身分护照踏入考场出席考试,考前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必知并了解相关考场规则。报名人员可登入“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早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步骤及估算器等工具的使用。我市部份考点会使用电脑笔记本,请报名人员提早熟悉电脑笔记本的操作。
(六)成绩发布。2023年6月16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近日在“全国财会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报名人员请注意上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深圳财政公布(陌陌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告。
(七)考后资格初审。按照粤会计〔2023〕1号文件要求,财会资格考试推行考后资格初审,考后资格初审时间将另行通告,请报名人员注意上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深圳财政公布(陌陌公众号)发布的考后资格初审相关通告,按量按要求申领。
(八)证书发放。财会资格证书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委核发,考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证书事宜请注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北京市考试院专栏()首页《证书领取信息》栏的证书领取通告,根据通告要求申结婚书。
六、报名计费
按照财政部财会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省财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计费标准的通告》(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变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计费标准管理模式的通告》(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课目计费标准如下:
(一)《初级财会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总计61元/科。
(二)《中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考务费6元/科,总计81元/科。
(三)《高级财会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总计90元/科。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