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财会工作助理会计职称助理会计职称,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按照要求出席继续教育。
五、会计人员出席各层级财会人员职称评价,除应当达到上述标准条件外,还应分别具有以下标准条件:
助理财会师
1.基本把握财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正确理解并执行财经新政、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机制。
3.能独立处理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会工作。
4.具有国家教育部委认可的大学结业(含中学、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