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出席高级财会职称考试的人员中级会计师报考条件,应具有下述基本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会机制等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背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财会工作中级会计师报考条件,具有相应的财会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除具有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述条件之一:具有学院本科文凭,从事财会工作满5年。具有高中大专文凭或学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财会工作满2年。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满1年。具有硕士学位。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