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据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制订《加强面向小学阶段中学生艺考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山西艺考培训学校,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征和实际情况,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将艺考培训机构统一划入全省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根据要求,证照不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培训活动。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具有相应的班主任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特征。鼓励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形式营运。对机构制造虚假信息、误导父母、借机敛财或搅乱教学考试秩序的,中学在职教职职工接受利益输送、获取资金回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影视演出、舞蹈等富含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机构应确保培训场所透明公开,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在密闭环境中举办“一对一”培训。严厉严打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规犯罪行为,对发生强奸、恶意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的机构一查究竟山西艺考培训学校,依法给以处理。
据悉,全国各地将在艺考前后等重要时段,举办艺考培训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培训资质、培训收费、培训安全、招考秩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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