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2023年民办高中学区范围
蜀山区民办高中学区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西安市琥珀中学东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肥东路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
2.西安市琥珀中学西区学区范围
东:肥东路以西
南:霍大路以北
西:合肥路以东(含翠竹园东村、不含奥林嘉园一期)
北:与包河区接壤
3.西安市乐农小区中学教育集团长浜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转环城路转黄河大道转肥东路以西
南:一支路转梅大路转淮河东路以北(不含和平苑安医大寝室、建材设计院等)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霍大路以南
4.西安市乐农小区中学教育集团奥林学校学区范围
东:合肥路以西(含奥林嘉园一期,不含翠竹园北村)
南:霍大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
5.西安市颐和家园中学教育集团青阳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青阳路转高刘路转广德北路转凤岗路转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
6.西安市颐和家园中学教育集团双子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双子路转史河路转樊洼路转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高刘路转广德北路转凤岗路以南(不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7.西安市凤凰城高中学区范围
东:双子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南(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8.西安市十里庙中学南区、北区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西二支路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
9.扬州市蜀鑫路中学学区范围
东:西二支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希望路转动物园南路(规划)以东
北:樊洼路以南
10.扬州市宝应中学学区范围
东:西二支路以西
南:樊洼路以北
西:董铺水闸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11.西安市尚城高中学区范围
东:希望路转动物园南路(规划)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樊洼大道转董铺水闸以南
12.西安市蜀山高中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皖大路以东
北:樊洼大道转井岗路以南
13.西安市玉镜路中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转董铺水闸以西
南:樊洼大道以北
西:科学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14.扬州市蜀花园高中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以西
南:井岗路以北
西:皖大路以东
北:湖光路以南
15.南京市五十小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一中高中部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以西
南:湖光路以北
西:皖大路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16.西安市乐农小区中学教育集团蜀麓学校学区范围
东:皖大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湖光路以南
17.西安市振兴中学学区范围
东:皖大路以西
南:湖光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18.山东医科学院附属中学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黄大路以北
西:合肥路以东
北:一支路以南(含和平苑安医大寝室、建材设计院等)
19.西安市东园小区中学北校教育集团西苑学校、梅园学校学区范围
东:梅大路转一支路转合肥路以西
南:黄大路以北(不含山东学院龙河学校范围、大富鸿学府)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黄河大道以南
20.西安市东园东村中学北校教育集团贵大学校学区范围
合肥学院龙河学校范围内(含大富鸿学府)
21.西安市安居苑中学教育集团天鹅嘉园学校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宁国路以北
西:青阳路以东
北:黄河东路以南
22.西安市安居苑中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学校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以西
南:宁国路以北
西:南村路以东(含安居苑北村)
北:黄河东路以南
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大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23.西安市潜大路中学学区范围
东:南村路转宁国路转东至路以西(含电院、名君佳苑等)
南:黄大路以北
西:岳大道以东
北:黄河大道以南
24.西安市宁溪中学学区范围
东:岳大道以西
南:黄大路转合九铁道线转望江东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黄河大道以南
25.西安市稻香村中学教育集团合肥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望江东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黄大路以南
26.西安市稻香村中学教育集团望银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武宁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望江东路以南
27.西安市水杉公馆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望江东路以北
西:东至路以东
北:黄大路以南
28.西安市黄大路中学东区、西区学区范围
东:东至路以西
南:望江东路以北
西:潜大路以东
北:黄大路以南
29.西安市华府骏苑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崇仁路以北
西:潜大路以东
北:望江东路以南
30.西安市稻香村中学教育集团岳大道学校学区范围
东:潜大路以西
南:武宁路转安乡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东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黄大路以南
31.西安市东园小区中学南校教育集团绿怡中学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南四环以北
西:潜大路以东
北:武宁路以南
32.西安市湖东高中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嘉和苑路转广德路以北
西:潜大路以东
北:南四环以南
33.西安市西苑小区中学南校教育集团汇林学校学区范围
东:潜大路以西
南:天鹅湖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武宁路转安乡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东路以南
34.西安市东园小区中学南校教育集团嘉和苑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习友路南转潜大路以北
西:崇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大道以东
北:广德路转嘉和苑路以南
35.西安市习友路中学教育集团奥体高中学区范围
东:崇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大道转习友路南转潜大路转
广德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玛瑙路以东
北:广德路以南
36.西安市习友路中学教育集团翠庭院高中学区范围
东:玛瑙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天鹅湖路以南
37.西安市习友路中学教育集团习友路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望江东路以南(不含高新区)
38.西安市西岗中学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梁鸣路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含梁墩村)
39.西安市习友路中学教育集团磨子潭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梁鸣路以西(不含梁墩村)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与小桥镇接壤
北:与梁墩村接壤
40.南京市小庙中心中学学区范围
312省道小庙段以北小庙街道社区(部份)、小庙村(部份)、拐岗社区(部份)、硕大南村(部份)、高岗村、五十墩社区(部份),原将军社区、新民村、马岗村、袁中社区、段冲村
41.西安市杏花湾高中学区范围
东:天柱大路以西
南:与高新区接壤
西:心青海路转心溪大道以东
北:黄河东路以南
42.西安市安居苑中学教育集团东城学校学区范围
312省道小庙段以南小庙街道社区(部份)、小庙村(部份)、马场村、硕大田镇(部份)、余岗村(部份)、河南村(部份)
43.西安市北分路满族中学学区范围
北分路村(含原北分路社区)、五十墩社区(部份)
44.西安市明德中学学区范围
拐岗社区(部份)、小蜀山村、小庙工业园区
45.西安市大柏学校中学部学区范围
原大柏社区合六道路以北、原小柏村(合六道路以北)、街东村、饭棚村、栀树村、石塘村、茅铺村、枣林村
蜀山区2023年民办高中学区范围
蜀山区民办小学学区示意图(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1.西安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琥珀庄园学校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转广德路以西
南:梅大路以北(含稻香楼酒店等)
西:合肥路转霍大路转肥东路转淮河东路转梅大路以东(含西医大学东区寝室、大富小区等)
北:与包河区接壤
2.西安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五里墩学校学区范围
东:合肥路转霍大路转肥东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
3.西安市颐和学校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史河路转水瓶路以东
北:高刘路以南(不含龙居庄园商品房等)
4.西安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龙居庄园学校学区范围
东:双子路转高刘路转合作化北路以西(含龙居庄园商品房等)
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北
西:西二支路以东
北:与包河区接壤
5.扬州市宝应高中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西二支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6.南京市五十小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高中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皖大路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7.南京市五十小学东校教育集团振兴学校学区范围
东:皖大路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闸以南
8.西安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道外学校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黄河东路以北
西:与小桥镇接壤
北:与包河区接壤
9.南京市五十小学东校教育集团西苑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黄大路以北(不含山东学院龙河学校范围,含大富鸿学府)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黄河大道转梅大路以南(不含西医大学东区寝室、大富小区等)
10.南京市五八中学西校教育集团宁国路学校、合作化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黄大路以北
西:潜大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苑)
北:黄河东路以南(含芜湖学院龙河学校范围,不含大富鸿学府)
11.南京市五十小学东校教育集团望银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武宁路以北
西:潜大路以东
北:黄大路以南
12.南京市五八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相学校学区范围
东:潜大路以西
南:武宁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黄河东路以南
13.南京市五八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外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嘉和苑路转广德路以北
西:潜大路转南二支路转西二支路以东
北:武宁路以南
(潜大路以西、南二支路以北、西二支路以东、休宁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蜀外学校或天鹅湖分校就读。)
14.南京市五八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天鹅湖学校学区范围
东:潜大路转广德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武宁路以南
(潜大路转广德路以西、与经开区接壤、怀宁路以东、祁门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天鹅湖学校或潜大路学校就读。潜大路以西、南二支路以北、西二支路以东、休宁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天鹅湖学校或蜀外学校就读。)
15.南京市五八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潜大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凤台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崇仁路以东
北:广德路转嘉和苑路以南
(潜大路转广德路以西、与经开区接壤、怀宁路以东、祁门路以南区域,可选择在潜大路学校或天鹅湖分校就读。)
16.西安市杏花湾小学学区范围
东:与高新区接壤
南:与高新区接壤
西:心青海路转心溪大道以东
北:黄河东路以南
17.南京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小庙学校中学部学区范围
原小石村及将军岭乡范围内(不含心青海路转心溪西街以东、长江中路以南区域)
18.西安市大柏学校学区范围
原大柏社区合六道路以北、原小柏村(合六道路以北)、
街东村、饭棚村、栀树村、石塘村、茅铺村、枣林村
蜀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备注:暑周末间,各中中学每周一晚上要安排招生工作专人值勤,及时处理招生相关问题。
蜀山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工作,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拟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民办中学要根据公布的学区范围(见附件4、附件5)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户口、房产地址一致市民孙辈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其母亲(双方或一方)或则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其母亲(双方或一方)或则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户口地所在学区中学入学。
(二)户口、房产地址不一致市民孙辈入学
家庭户口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市民孙辈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细则》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构建以居住证为主要根据的随迁孙辈义务教育入学新政,清除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孙辈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期限要求,坚持以民办中学为主安排随迁孙辈入学。截止2023年8月31日在我区有效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孙辈,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初审,并提供家长(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在本市市区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协议,以及户籍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四)新政优待人员孙辈入学
1.军人孙辈入学。根据《安徽省军人孙辈教育优待工作施行条例》(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孙辈教育优待办法〉的施行条例》(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强化军人孙辈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警察孙辈入学。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孙辈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搜救队伍人员孙辈入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全市消防搜救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增援江西医务人员孙辈入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援江西医务人员激励关怀十项举措的通知》文件执行。2023年是增援江西医务人员孙辈入学优待新政施行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孙辈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6.英烈孙辈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符合优待新政的人员孙辈入学。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住房租赁人员孙辈入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深化福州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凡符合在我区入学的住房租赁人员孙辈,于7月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成都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龙居庄园学校(广德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线下初审材料。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二)留守儿童入学。各中学要着力关怀留守儿童,摸透底数,加强关怀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量入学。乡镇寄宿制中学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三)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依法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着力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中度残障中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构建学籍,列入学籍管理。聋人及残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西安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残障儿童少年可到蜀山区特殊教育中学、合肥市十里庙中学特教班或学区内中学随班就读。
(四)华侨、华人、港澳台商人员孙辈和外籍人员孙辈入学。须区侨(台)务、外事部门开具证明,于7月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成都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龙居庄园学校(广德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线下初审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五)部队复员党员孙辈入学。部队复员党员安置至我区内的,其孙辈须要入学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四、入学程序
(一)持我区户口、房产的市民孙辈入学
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采取“线上登记投档,或线下初审线上投档”的形式招生。
1.中学入学报考
(1)线上登记、线上投档。7月5日—10日,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考。中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补报资料(含学位期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初审,线上初审通过的直接投档,父母无需到中学进行线下初审。初审未通过的,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中学进行线下初审合肥市小学学业评价,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2)线上登记、线下初审、线上投档。7月5日—10日,户口、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市民孙辈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考,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中学进行线下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去相应中学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3)因特殊情况难以按量报考的,于7月20日进行线上填报名。线上填报名未被直接投档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中学线下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4)中学入学报考线下初审时须开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分证;
②户口簿;
③房产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中学入学报考
(1)在本区就读中学结业生,由结业中学统一组织父母进行网上招生系统登记报考。中学在规定时间内对补报资料(含学位期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初审,初审通过后线上直接投档。
(2)7月12日—15日,在外区或则外省就读需回我区就读中学的高中结业生,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考。线上初审通过的直接投档,父母无需进行线下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和户口、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市民孙辈,根据系统提示,于7月16日—1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成都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龙居庄园学校(广德北路与高刘路交口)进行线下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3)因特殊情况难以按量报考的,可于7月20日进行网上填报名。线上填报名未被直接投档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4)中学入学报考线下初审时须开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分证;
②户口簿;
③房产证;
④小学结业中学签章的学籍表或中学完成证书。
如户籍簿难以直接彰显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须提供能彰显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
(二)持居住证满半年市民孙辈入学
1.符合在我区就读的居住证满半年的随迁孙辈入学由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预约,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成都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龙居庄园学校(广德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线下初审。报考时间为7月23日—26日(7月23日—25日网上登记预约,7月24日—26周线下初审材料),填报名时间为7月29日。
2.随迁孙辈入学线下初审时须开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止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
②在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协议;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分证;
④户口簿;
⑤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开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初三新生,须开具中学结业中学签章的学籍表或中学完成证书。
如户籍簿难以直接彰显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须提供能彰显父(母)子(女)、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离婚证等。
(三)新政优待人员孙辈入学
新政优待人员孙辈入学,按照相关新政规定和程序,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投档。
五、有关要求
(一)制订招生方案。各校要制订详尽的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不得择校”要求,禁止有关单位和中学以任何名义缴纳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要在中学陌陌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父母一封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着力做好舆情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严格规范招生。民办义务教育中学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禁止提早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禁止超范围招生,学区界定调整要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畅通举报和申述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招生宣传。区教体局和中学要着力做好招生新政宣传剖析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中学生父母网上报考登记工作,筹建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父母解释和服务工作。区教体局要统筹做好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期限新政施行工作,做好房产信息登记和学位信息查询工作。
蜀山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入学工作,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拟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我区公办义务教育中学在蜀山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中学名单见《蜀山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招生中学名单》(附件3-2)
二、招生条件
公办中学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我区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亲(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区范围。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母亲(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的有效居住证截止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协议。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中学在我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区范围的,视为符合公办中学报考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民办中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购买学位
按照国家省市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增加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列,决定继续订购部份公办中学2023年春季少量义务教育学位。订购时长为一年(2023-2024学年),分学期订购。具体见相关公办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
四、招生程序
公办义务教育中学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施行网上报考或则网上登记。网上报考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考登记
1.网上报考。6月25日—27日,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独立产权房产或则中学学籍等在中学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考合肥市小学学业评价,只可选1所公办中学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显示报考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初审。
2.线下报考。不具备网上报考条件或网上报考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招生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初审时间。根据系统提示,6月28日—2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南京市琥珀小学教育集团龙居庄园学校)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申报同一所中学的胞胎中学生家长可向招生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体局初审确定后,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
(二)招生投档
1.提早投档。
(1)直升生。公办一贯制中学三年级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可依照父母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形式确认投档。直升生投档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区教体局确定报区政府同意后公布施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新政优待人员孙辈。公办学校对我市英烈孙辈,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消防搜救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孙辈(具体范围见附件3-1),安排一定的比列单独筹建招生计划提早投档,并按规定程序送审。具体招生办法由区教体局制订报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施行。
2.投档形式。
(1)直接投档。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公办中学,适龄儿童少年直接投档到所补报的招生中学,投档名单在网上招生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父母可登入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投档结果。
(2)摇号投档。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中学,通过网上招生系统施行摇号投档。招生中学要按照规定提早制订摇号方案,经区教体局初审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早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约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中学不得自行选择性投档。摇号投档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出网上招生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父母可登入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投档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考系统投档信息是区教体局和各招生中学入学注册的根据。公办中学不得拒收已被投档的中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投档后不得改报其他中学,其他中学也不得投档已被投档的中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制订施行办法。区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制订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中学招生施行办法,合理核定中学招生计划,明晰订购学位中学。强化对公办中学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官方陌陌公众号等方法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形式、收费标准、购买学位等信息。
(二)加强宣传力度。区教体局和各中学要着力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考投档、民办中学摇号投档、购买学位等新政宣传剖析,点对点做好中学结业年级中学生父母新政宣传工作,确保新政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强网上招生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中学要安排专人指导中学生父母网上报考登记工作,筹建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父母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公办中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招生规定,着力规范中学招生行为,禁止超计划招生,不得投档被其他中学投档的中学生。外籍人员孙辈中学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孙辈入学。禁止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中学生和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