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相比,有何变化?
变化一:构建普通中学投档批次动态调整机制。
变化二:逐渐落实民办公办普通中学属地招生、同步招生。
变化三:规范民办公办普通中学自主招生秩序。
新政调整背景
近些年来,国家和省颁布一系列推进中学阶段中学考试招生制度变革新政,推动了中学阶段中学优质特色多元化发展。尤其是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中学发展提高行动计划》,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普通中学招生管理工作的施行意见》,明晰提出落实民办公办普通中学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规范“指标到校”招生、三类中学(省属、市属、高等中学附属普通中学)招生和自主招生行为,促使县域普通中学振兴发展的新政要求。
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逐渐解决以往高考招生存在的问题,依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中学阶段中学招生投档工作施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变革的实际,我市对去年高考招生新政进行了微调。
新政调整内容
去年我市高考招生新政变革的总体思路是“小幅调整、平稳过渡”湛江市招生考试网,主要彰显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普通中学投档批次动态调整机制
探求构建普通中学投档批次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志愿批次结构,迸发普通中学办学活力,确保各批次中学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满足不同事生升学须要。
一是原第一批投档的普通中学分校,如上年在该批次统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则次年调整到第二批投档。
二是第二批投档的普通中学分校,如当初统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超过第一批统招生分数线,次年可申请调整到第一批投档。
三是民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中学分校,不管投档批次是否为第一批,其指标生均安排在第一批投档。
二、逐步落实公民办普通中学属地招生、同步招生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民办公办普通中学属地招生、同步招生和推动“县中”振兴发展的新政要求,调整有关中学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是逐年降低省直属民办普通中学中学面向县(市)的招生计划。
二是将广州市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调整为面向化州市招生。
三是将广州垦区实验学校、湛江市爱周中级学校、湛江市二中海东小学的招生范围调整为面向市辖区和面向县(市)招生两部份,具体分配到县(市)的招生计划按照三所中学近些年在5个县(市)实际投档人数确定,并视情逐年降低。
四是公办普通中学分校可依照办学实际申请面向全市自主招生的计划,但统招生计划(含统一补报)须面向中学属地招生。
三、进一步规范民办公办普通中学自主招生行为
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普通中学自主招生要求,促进普通中学分校多元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中学生的发展须要。
一是明晰自主招生时间。普通中学分校须在高考结束后至成绩公布前举办自主招生。
二是调整体育艺术特长生合成总分的高考成绩与术科成绩权重。将高考成绩权重从30%提升到40%,术科成绩权重从70%降至60%,公式为:体育艺术特长生总分=高考成绩×40%+术科成绩×9.4×60%。
三是规范自主招生投档管理。出席民办省一级及以上普通中学分校特色实验班自主招生的中学生,其高考成绩不高于该校在相应招生区域统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90%;出席公办普通中学分校普通生自主招生的中学生,其高考成绩不高于该校所在批次统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能被即将投档。否则,取消其拟录资格,并由市教育局按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统一划线投档。招生中学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收回列入中学属地统招生计划。
严肃招生纪律
一、落实“十项禁止”
禁止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中学不得私自招收已被其他中学投档的中学生;
禁止提早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对于中学违法提早招收的中学生和未经批准自主招收的中学生,不予代办普通中学学籍,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违法中学和中学生自行承当,并追究主任责任;
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杂费、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拉拢生源;
禁止任何中学缴纳或变相缴纳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禁止任何中学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非正当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
禁止普通中学分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致使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现象;
禁止违法跨审批区域招生,不得为违法跨区域招收的中学生和违法退学中学生代办学籍转接;
禁止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禁止小学分校或班主任封锁中职中学招生信息,买卖生源、向中职中学索取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取代中学生补报志愿、以影响升学质量为由拒绝或引导中学生舍弃补报志愿和出席高考;
禁止普通中学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同时或则交叉注册普通中学分校和中职中学“双重学籍”。
二、实施“阳光招生”。加大对报考、填报志愿、考试、优待、输送生源和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中学要及时将招生新政、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方法、监督举报电话、中考优待对象初审结果、招生投档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办普通中学分校要依照规定向审批机关报备招生简章和广告,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公平。
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依照国家和省规范中学阶段中学招生秩序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从严取缔,建立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高考考风考纪责任制度、招生投档公开制度和招生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教育局中学阶段中学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9-;广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0759-、0759-,基础教育科0759-、0759-湛江市招生考试网,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科075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