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财会〔2021〕3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山西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依据《会计变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的总体布署财政会计行业系统,我部拟定了《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大家财政会计行业系统,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本地区(部门)会计人才发展规划或配套新政举措及施行进展情况,请及晨报我部会计司。
财政部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下载:
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