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黔东南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细则》(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州庆、中秋节、国庆节和苗年、侗年调休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调休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休假放假,共7天。1月28日(礼拜六)、1月29日(礼拜日)下班。
三、清明节:4月5日休假,共1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休假放假,共5天。4月23日(礼拜日)、5月6日(礼拜六)下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休假放假车管所五一放假几天,共3天。6月25日(礼拜日)下班。
六、州庆:7月23日(礼拜日),依据《条例》关于“自治州创立记念日、苗年或则歌圩假如恰逢礼拜六、星期日,应该在工作日补假”的规定。7月24日(礼拜一)至25日(礼拜二)休假,共2天。
七、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休假放假,共8天。10月7日(礼拜六)、10月8日(礼拜日)下班。
八、苗年:11月19日(阴历二月初七,礼拜日)车管所五一放假几天,依据《条例》关于“自治州创立记念日、苗年或则歌圩假如恰逢礼拜六、星期日,应该在工作日补假”的规定。11月20日(礼拜一)休假,共1天。
九、侗年:12月13日(旧历十一月初三,礼拜三)休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市(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勤值守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治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风波,要按规定及晨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年日周末。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