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分辨局(原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创立于1981年,行政级别为县科级单位合肥市环保局电话,如今属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现坐落广州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59号,单位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施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 规范,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配合协调重点区 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对突发生态环境风波 的应急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配合中央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 巡查有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预防的监督管理。监督施行大气、 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 品、机动车等污染预防举措。监督落实辖区降耗目标。
(四)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补的监督管理。监督对生态环境 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借助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 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核与幅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 核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合肥市环保局电话,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幅射、伴有 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借助中的污染预防。
(六)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根据规定承当行 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组织施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生态 环境检测、执法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 施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促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 环境保护。
(八)根据规定承当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编制职数
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分辨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 综合审批科、监督管理科(自然生态科)。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 1名,副处领导职数3名。
主任:雷鸣
副书记:胡国华
总工程师:陶冶
二级督查员:张艳林
办公室负责人:张锦丽
综合审批科科级长:陈雪
监督管理科(自然生态科)主任:刘向东
三、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十大队(东西湖)
专职副中队长:暂时空缺
副中队长:伍明智
副中队长:艾宗波
四、二级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分辨局下设二级单位两个:
1.上海市东西湖区生态环境检测站,负责人:江漫
2.上海市东西湖区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站长:张友明
五、人员基本情况
大队现有工作人员67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7名,工作半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