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记者邓中豪)经过修订后的新的劳动协议法7月1日已即将施行。按照新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力;同时,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代替性工作岗位上施行。这么,在新劳动协议法对劳务派遣作出明晰限制以后,我国建行系统现有数十万“临时工”将面临如何的角色变化?“临时工”能否真正实现“同工同酬”?
新政满月“同工同酬”落实良莠不齐
建行系统的高收入、高福利素来令外界羡慕,而这种丰厚的待遇对于一线的“临时工”们来说,却常常是看得见、摸不着。在新劳动协议法施行满月之际,记者走访多家建行,发觉新政着重指出的“同工同酬”,在许多建行尚未真正实现。
新政规定:“用工单位应该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施行相同的劳动酬劳分配办法。”而在北京市某建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颁布后没有哪些变化,“临时工”的月薪资还是比即将工少30%左右。该工作人员表示:“‘临时工’也都有四险一金,但以往‘临时工’的年终奖都比即将工少一半农发行临时工,但是没有交通补助。”
在农业建行深圳某分理处,大堂总监告诉记者,该分行的柜员都是“临时工”,他们与即将工在薪资上区别不大,但在报销医药费等福利方面确实会差一些。
记者专访发觉,虽然“同工同酬”已经得到了一定落实,但一些建行对个别岗位整体采用劳务派遣制,也使同工同酬的规定执行遇见了一些现实的难堪。依照规定,“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则相仿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定”。而工商建行深圳某分理处员工也告诉记者,他所在分行所有柜员都是“临时工”,时常有即将工也是在柜员岗位实习,同工同酬根本没有即将工做参照。除了这般,“临时工”在职务晋升方面,远远不如即将工。好多“临时工”在柜员岗位上一干就是五十年,而即将工在柜员岗实习一年以后通常还会转岗。“如果五十年后,即将工晋升了,‘临时工’还是柜员,谈何同工同酬?”
建行“临时工”或面临角色变化
在我国,“临时工”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群体。统计显示,至2011年年末,我国劳务派遣工约3700千人,而作为“临时工”的大户,农行系统的“临时工”不高于数十万。
在过去的一年里,四大行已削减约2万名“临时工”。虽然这么,到2012年底,工农中建四大行劳务派遣职工合计仍超过15千人,加上中信、平安、南京、中信、招商、光大、华夏等7家披露相关数据的上市建行,仅这11家上市建行,就有超过20万名“临时工”。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在规范劳务派遣市场、保护劳务派遣职工权益的同时,也使这数以十万计的“银行临时工”群体面临角色难堪。新劳动协议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作为补充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代替性工作岗位上施行,这意味着未来建行的一些岗位或不宜再使用“临时工”。
中央财经学院民生经济研究中心所长李永壮强调,许多“临时工”在建行从事柜员、客户总监这样的工作,干的都是农行的核心业务,一干就是很多年,说这种岗位是临时性、辅助性的似乎有些牵强。
中央财经学院民泰金融研究所副主任李德峰觉得,新劳动协议法规定,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目,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一定比列。目前这个具体比列尚未颁布,业内有5%或则10%的争辩,但无论是那个比列,就会有相当一部份“银行临时工”将要面临角色变化。11家公布“临时工”具体数据的上市建行中,有6家建行的“临时工”占比超过20%,中信建行占比甚至达到33.2%。
数十万“银行临时工”将何去何从?
新劳动协议法之下,“临时工”与即将工的同工同酬能够实现?数十万“临时工”大军又将面临如何的角色变化?
中央财经学院金融大学院士李宪铎觉得农发行临时工,农行大规模使用“临时工”,主要是基于成本考虑,“既想多招人,又不想多花钱”。新劳动协议法的推出,更好地规范了劳务派遣市场,保障了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恰恰限制了交行通过劳务派遣制削减人力成本的发展势头。
上海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琳表示,作为“临时工大户”,各建行应严格落实新政,真正实现“临时工”与即将工同酬、同待遇。从而通过多种方法,逐步削减“临时工”的规模,使交行的用工结构愈发合理。
李德峰强调,对农行来讲,例如客服等外围工作,可以考虑整体外包,未必需要再依赖劳务派遣这些方式。而柜员、客户总监等相对核心的岗位,对职工的经验、熟练程度都要求很高,应逐渐将现有的“临时工”转化为即将工。
中国人民学院财政金融大学副校长赵锡军也觉得,将“临时工”转化为即将工,有利于保持建行职工队伍的稳定,提升职工的忠诚度。应当构建一套合理的考评机制,鼓励“临时工”通过努力工作改变自己的角色,并给以“临时工”更公正的晋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