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新政规定,为确保浙江城市服务职业大学(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分数线,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城市服务职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大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第三条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大学概况第四条大学全称:湖南城市服务职业大学,大学代码:14809。第五条大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天路1001号。第六条大学办学性质、层次及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高校。第七条大学办学层次:本科(高职)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招生机构:大学创立以大学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大学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监督机构: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申述电话:-。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条招生专业烹调工艺与营养、西式烹调工艺、智能制造武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营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大学按照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须要,结合大学办学条件、专业规划制订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就业网()、学院招生简章等方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招生条件与投档规则第十二条招生条件1.在中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大学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比列调取考生档案,具体比列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2.大学对广东省考生选考课目不做要求。第十三条英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四条男女比列:报名各专业不限男女比列。第十五条复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投档规则1.大学根据广东省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接受录取,第一次补报志愿的录取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2.在确定投档资格时,考生的各类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3.投档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大学招生就业网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分数线,投档通知书等。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奖助新政第十七条中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第十八条退钱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资格检查与证书颁授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和检查1.中学生须凭投档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大学代办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手动舍弃入学资格处理。2.新生入学后,大学根据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检查,在新生检查中发觉问题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大学规定处理。3.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造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口所在地。第二十一条证书颁授中学生结业时,考试鉴别合格颁授经省教育厅初审、编号、网上电子注册的湖南城市服务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自考事宜按照当初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八章其它第二十三条大学按照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中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投档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南城市服务职业大学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联系形式招生咨询电话:-大学官网:招生就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