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县城
中学段中学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中学,市教育考试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县城各种中级中等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202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上海县城小学段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学段中学自主招生工作是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领导,创立区中学段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悉心组织区域内的小学段中学按要求做好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为满足中学生自主选择和多样化需求,各四星级普通中学面向所在区域进行自主招生的名额不得超过学校当初招生计划总量的5%。
施行自主招生的中学段中学要高度注重,创立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中学办学特色和相关培养目标,具体制订自主招生施行办法和自主招生简章,积极探求测试内容和测试方法变革,注重对中学生的学科能力、个性特长、综合素质进行考查,积极探求中学自主考评与中考、过程性评价以及综合素养评价相结合的选拔投档模式。
自主招生工作的涉及面相对较广,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各中学校和自主招生的中学段中学要规范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新政传达到广大班主任、学生及父母,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流程
(一)初审招生办法。各区举办自主招生的中学段中学和各校的自主招生施行办法(包括组织领导、招生人数、报名条件、报名形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预录办法、咨询方法、监督机制等内容)、招生简章等由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审,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施行。直属四星级普通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初审批准后施行。
6月11日,举办自主招生的中学段中学统一将经初审批准的中学自主招生施行办法向社会公布,并在中学网站公告。
(二)规范工作流程。自主招生分考生报考、材料初审、面试评价、依序投档四个阶段。招生过程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1.考生报考
6月21日-23日具有宁波城区高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和符合条件回县城出席高考的上海城区户口应届结业生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凭帐号、密码、动态口令卡登入系统平台补报自主招生志愿,选择相关中学、填写相关信息并复印报考表,于6月24近日到学籍所在区域(符合条件回县城出席高考的上海城区户口应届结业生到户口所在区域)施行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中学校提交复印的报考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每个考生限报一所
2.材料初审
6月24日,各自主招生中学在自主招生平台中对报考名单和中学生提交的纸质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符合条件的名单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再度初审,最终确定出席自主招生笔试评价的考生名单。
6月25日,校区将最后确定的出席笔试评价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等)在中学网站和显眼位置公示。
3.笔试评价
自主招生中学的笔试评价是小学段中学投档的重要根据之一,须参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常在命题、面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等相关规定。命题与笔试环节充分发挥学科专家和骨干班主任的作用,探求建立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评形式。
自主招生中学的笔试评价时间为6月26日。
4.依序投档
(1)确定综合成绩
笔试评价结束后,中学在6月27日将所有出席笔试评价考生的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7月1日将按照高考成绩和笔试评价成绩估算出的考生综合成绩反馈给中学。综合成绩的估算方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各普高区域根据不小于普通中学招生计划数1∶1.2的比列划定四星级普通中学校自主招生投档的高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或则已被此前批次投档的考生,不再反馈综合成绩。
(2)投档
四星级普通中学自主招生投档采用综合成绩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投档的模式。7月2日,自主招生的中学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考生可选择自主招生投档或按后续志愿投档。假如选择自主招生投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到,代办入学手续。报到一经确定,不能修改,不再步入后续志愿投档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投档中学代办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手动舍弃自主招生投档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其补报的高考志愿进行志愿投档。未被自主招生投档的考生,根据其补报的高考志愿步入志愿投档流程。如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普高投档计划。
面向普通类中考的课程基地实验项目的报考、面试评价和投档等各项工作,参照四星级普通中学自主招生办法,面向中学普高区域进行,项目具体名单见下表。
中学
项目名称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分校
(本部、金阊学校)
国交大创新实验班
重庆交通学院上海附属小学
(方洲路学校)
纳米科学人才实验班
上海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小学
(苏茜路学校)
生命科学课程实验班
合肥学院附属小学
费孝通班
湖北省武汉实验小学
(本部)
上海学院软件工程实验班
中科创新实验班
湖北省鳌江小学
杨嘉墀创新实验班
苏州一中
明伦书院班
新胜项目
吴中小学
山东省青岛二中吴中实验项目
三、强化监督检测
1.推行阳光招生。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避免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审核、面试、评价、录取工作中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中学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中学生的推荐、录取资格。
2.落实回避制度。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孙辈、直系亲属申请本校自主招生报考的,必须回避。
3.做好监察工作。各区教育局、各自主招生的中学段中学要完善考试投档监督举报机制,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给以监督;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注重行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中国自主招生网中国自主招生网,及时回应处理各类问题。对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报名和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参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施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请城区各中学段自主招生的中学于6月2近日将本校2023年自主招生施行办法报上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上报途径:上海教育协同办公平台。直属中学可直接上报,南通区、吴中区、相市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中学交所在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
上海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