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市中心市区公租房相关新政规定福州市房管局,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新街口区、台江区、晋安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初审认定,2022年以来新一轮第4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123户申请人给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10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局举报福州市房管局,其它方面问题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房管局举报。公示届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创立的,给以登记保障资格。
电话:新街口区房管局:;晋安区房管局:;台江区房管局:。新街口区民政局:;晋安区民政局:;台江区民政局:。
本次公示的123户申请人名单,包含新街口区35户、台江区21户、仓山区19户、晋安区4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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