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新政规定
青海省2024年普通院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云南省2024年普通院校招生报考工作规定》(附件1)执行。
青海省2024年普通院校招收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结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考试)报考工作根据《云南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结业生办法》(附件2)执行。
二、报名范围
出席2024年普通院校各种招生(包括普通文史、理工类,艺术、体育类,出席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升本,高职专升本〔含免试〕,英文课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残疾考生专升本及各种单独招生考试等)的所有考生,均须出席中考报考。
出席2024年三校生考试(包括出席高职专升本、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招生的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分校结业生,必须出席三校生考试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形式
(一)报考和确认时间
网上报考时间:2023年11月5-15日,逾期不再申领集中报考手续。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此时间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考生可在报考时阅读确认点公告了解或向报考确认点咨询(报考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联系方法见附件4)。
(二)报考确认点
1.普通中学、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应届结业生在学籍所在校区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确认点代办报考和确认手续。往届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等社会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确认点代办报考和确认手续。
2.在中国移居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侨胞,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人永久永居身分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确认点代办报考和确认手续,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
3.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口、学籍、报名、实际就读地均在施行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三)报考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云南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考系统),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考须知和确认点公告,了解有关新政规定,进行网上报考、网上交费,并携带本人二代身分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考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拍照,确认报考信息。
四、主要操作流程
(一)登陆报考系统
已于2023年9月出席过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第一次英文课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报考的考生,使用报考时使用的身分证号和密码登陆报考系统。其他考生按要求进行考生用户注册,使用注册时填写的身分证号和密码登陆报考系统。
如密码不慎遗忘,考生可以通过报考系统寻回,也可以携带有效护照到报考确认点代办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应尽早登陆报考系统更改密码。
(二)考生用户注册
1.考生本人护照号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护照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按照提示内容输入信息并设置密码,使用手机接收邮件验证码进行注册。考生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和身分证号需与本人二代身分证保持一致。
考生护照号和密码是考生登陆报考系统的惟一凭据。密码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密码设置不宜过分简单,须包含数字和字母(或符号)组合,不能设置纯数字密码,工作人员和老师不得规定统一密码。考生须谨记自己的密码,禁止向别人透漏,以防被人篡改信息,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而导致信息被篡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业务类别:出席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普高”。出席湖南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结业生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三校”。
应往届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结业生出席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应报考出席普通中考,业务类别应选择“普高”。否则,导致考生未能补报志愿、无法参与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科类或类别按照考生报名实际填写。
3.确认点类别:确认点类别用于分辨考生报考确认点性质,在中学报名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学校确认点”,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直属确认点”。
4.报考确认点选择:应届考生云南省招生考试网报名官网,选择学籍中学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确认点。本地户口外省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为报考确认点;本地户口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其报考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市、市、区确定。
(三)考生信息录入
考生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联系方法、家庭信息、简历信息。各项信息需依次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行保存。
(四)照料加分申报审查
符合照料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在“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递交网上申报申请。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舍弃照料加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
符合农村独子照料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料加分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料加分和其他类型照料加分。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料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料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料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料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考生可通过的照料加分分值最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审查。
完成照料加分申报的考生,根据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项资格申报审查
符合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考取资格的普通中考考生,在“专项资格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递交网上申报申请。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舍弃专项计划考取资格。
完成专项资格网上申报的考生,根据报考确认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信息核实和网上交费
所有信息补报保存完成后步入报考信息汇总页面。考生须再度核实信息,确保所填写信息均真实、有效,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入网上交费。根据报考网站提示手机陌陌扫描页面二维码进行网上交费。不具备网上交费条件的考生,可请别人代为交费。
1.考生网上报考时,根据《云南省物价局昆明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中考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收费〔2011〕85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1)中考考试费每人次130元;
(2)中考语文听力考试费每人次30元;
(3)英文口语测试(或考取英语专业的专业考试)费每人次40元。
2.报考时选择报名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的考生,交费时将一并收取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考生收取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后,不能取消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报名。
3.考生收取中考考试费,未收取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需加报听力考试或口语测试的,更改报考信息后,交费状态变更为“部分交费”,需补充收取听力考试费或口语测试费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七)现场确认
考生在报考系统完成网上交费后,应根据报考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确认点进行拍照、确认,代办报考手续。确认的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考生相片”“考生照料加分申报情况”“考生专项资格申报情况”,以及报考确认表所载其他信息。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分证云南省招生考试网报名官网,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进行读卡、验证,并核实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出生日期等身分信息。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分证出席考试。
2.确认时,考生必须亲自到报考确认点采集相片。采集考生相片时,考生头像不能大于取相框的2/3,相片要清晰,并能如实反映考生背部特点。
3.确认时,考生必须认真核实《确认表》,签字确认。
4.确认时,考生还须签署《报考湖北省普通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作为《确认表》附件,考生在《确认表》上签字即视为签署承诺书),倘若考生违背承诺书,发生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作为考生诚信记录计入电子档案。
5.考生在确认完毕后,应再次登陆报考系统,仔细核实自己的有关报考信息。假如发觉信息有误,要及时向报考确认点报告,申请更改。
6.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受理退钱申请。集中报考结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报考时间对未确认考生分批次进行退钱处理。未确认考生的退钱将于2024年5月20近日全部处理完毕。
五、报名信息更改
(一)确认前:考生可自行更改。
(二)确认后:考生不能自行更改,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护照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确认点申请更改。报考确认点验证后,对报考确认点有权限更改的信息给与更改,没有权限更改的,书面报送至上级招生考试机构更改。如考生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别人持考生签字的申请书,携带有效护照、相关证明材料代办。
六、其他事项
(一)志愿补报、征集志愿等重要通知信息将通过邮件推送至考生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因考生手机停机、关机、变更手机号或未及时浏览邮件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二)考生录入的报考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报考确认后至被院校投档入学报到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因私自通过户口部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或民族等个人信息,导致不能电子注册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艺术类专业考取有关说明详见附件3。
(五)考生应主动关注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六)考生准考证号在报考结束后生成,共9位阿拉伯数字,主要用于考生进行志愿补报、查询成绩和投档信息;中考考生号共14位阿拉伯数字,命名方法为“2453+考生所在县县城代码+考试类别代码(普通中考类别代码为1)+准考证号后5位”,主要用于省内外特殊类型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港澳院校招生和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等。请考生谨记自己的准考证号和考生号,如有丢失,要及时到中学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七)在考生报考和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造假,伪造护照、资格作假等侵吞报考资格、照顾加分、专项计划考取资格、随迁报名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冒名代考或有其他涉嫌犯罪情形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代办组织考试作弊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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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2024年普通院校招生报考工作规定
2.广东省2024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本本科招收普通大专职业中学技工中学结业生办法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取说明
4.广东省2024年中考报考期间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