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曾经,保险行业仍然由中国人民农行天津市支行管理。2000年9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保险监管办公室(2004年2月6日改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创立,履行对广东省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职责。2004年8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银监局)创立,上海地区的保险监管由上海银监局负责。
第一节机构监管
2004年上海银监局组建后,开始施行监管基础性工作,注重整理和搜集全市保险机构的基础监管资料,依法把好新机构市场准入关,对中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清除和审查,构建基本监管档案。2004年,获批开张的保险经营机构共4家(均为财产险公司);筹建保险代理公司6家,保险经纪公司2家;保险经纪分支机构1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51家。2005年,筹建保险经营机构4家(人寿1家,财险3家);筹建保险代理公司18家,保险经纪公司9家,保险公估公司5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4家,保险经纪分支机构3家,保险公估分支机构2家,核准163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保险公司分公司总总监中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名,受理其以下保险机构中级管理人员备案26名(不含营销服务部);核准保险中介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0人次,受理并审核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人次。
2004~2005年,在整治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中,重点检测产险公司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问题,严厉严打违法宣传、误导消费等行为;重点规范民航意外险及其取代产品的经营。上海银监局陆续对中国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举办现场检测,整治规范市场秩序。2005年3月,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财产保险监管处拟定《青岛市财产保险公司开张初验程序》,统一初验标准和程序。
第二节业务监管
财产保险业务监管
2004年上海银监局组建后,严肃取缔保险市场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跨区经营问题进行监管谈话。与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关于严厉严打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举办整治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净化保险市场秩序,创造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2005年7月,针对南京辖外保险公司在上海违法跨区域举办车险业务、严重搅乱上海市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青岛、临沂、烟台、德州等外省违法的保险机构印发监管意见书,勒令其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自查、整改。
车险投标监管
为强化对财产保险公司车险投标业务的监管,促使车险业务健康发展,2005年初,上海银监局就规范车险投标业务有关问题做出具体规定。6月28日,上海银监局制订《青岛市财产保险公司机动汽车保险投标管理规定》。12月,上海银监局参与对上海市李沧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的人寿公司投标书进行审查,对参与投标的6家保险公司招标书提出审查意见,并就存在问题和涉及违法投标的行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给以警告1次、罚款共10亿元,印发监管意见书2份,进行监管谈话2次。
人身险业务监管
2005年,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严打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精神,上海银监局对辖区内各财险机构进行风险排查,重点摸透新产品、新业务领域可能引起群体性风波的业务,保险产品条款、费率等方面的合规性、合理智,不规范的投保、宣传、理赔等业务,尤其是容易引起顾客集体诉讼、上访及其他社会问题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等。
第三节市场监管
中介机构监管
2004年11~12月,上海银监局对全市保险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手完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档案。针对专业中介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向各专业中介公司提出明晰要求,包括依法合规经营、营业保证金缴存、业务监管费缴交、监管报表和报告报送、中介收据使用、重大事项变更申报等方面。为强化兼业保险代理资质的申报和管理,印发《关于保险兼业代理人初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规范经营、严格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收据的要求。对于新申报的兼业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验,查证其是否具备兼业代理资格,严格依照兼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核定其所能代理的险种。
2005年,上海保险业根据“扶持专业中介机构、限制规范兼业代理、严厉严打非法中介,贯彻持证上岗制度”的基本思路,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针对专业中介机构,主要规范其经营行为。依据2004年新修订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上海银监局印发《关于落实保险中介机构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营业保证金、职业责任保险、保费代收专用帐户等事关被保险人利益的重要环节提出明晰要求,并严格贯彻落实。针对保险公司,主要规范其对中介业务的管理。各保险公司只能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发生业务往来,必须签署规范的合作合同,使用保险中介专用收据进行结算,严格执行风险控制举措。针对兼业代理机构,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严格把关,凡主营业务与保险不直接相关的不予批准。二是严格限定业务范围,核定的代理险种与兼业代理机构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只容许代理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险种。三是对存在疑惑或有特殊要求的兼业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验,确定符合条件方予批准。四是对代理机动车险的经销商和修理厂严格限制准入。五是鼓励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兼业代理机构走专业化发展道路,转制为专业中介机构。按照群众举报,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机票销售网点、货代公司、物流公司、汽车修理厂等无证经营的非法中介,联合市工商部门进行严肃取缔。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收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4年7月1日起,所有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包括兼业代理)均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收据进行结算。2005年4月,上海银监局举办保险中介收据使用情况专项检测,领取调查表,并对4家保险中介机构和4家保险公司进行抽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明晰的监管要求。2005年3~4月,上海银监局与市工商部门联合,对10余家黑中介进行突击检测和严打。7~8月,对各保险中介机构落实营业保证金和职业责任保险情况进行专项检测,80%以上的机构按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或订购职业责任保险。
根据“优胜劣汰”的监管原则,通过剖析监管报表和报告、现场检测等方法,重点关注连续6个月未举办业务的中介机构,了解和剖析其经营状况,对确已无力继续经营的中介机构加强市场退出机制,责令其早日依法代办注销手续。2005年,全市共计有4家保险代理公司和1家保险经纪分公司依法代办注销手续。
个人代理人监管
2004年,针对上海地区保险营销员的持证率持续增长的情况,上海银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对各保险公司明晰提出责令提升营销员持证率的要求。至2004年12月末,全市保险营销员共计14041人,其中,持证人数8882人,持证率为63.26%,较第三季度末持证人数降低666人,持证率提升0.28%。6家产险公司共有保险营销员13211人,占全市保险营销员总人数的94.09%,持证人数8248人,持证率62.43%;6家庭财产险公司共有保险营销员830人,占全市保险营销员总人数的5.91%,持证人数634人,持证率76.39%。
2005年1~2月,举办保险营销员管理情况摸底调查。2月末,修订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季报表,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报送保险营销员管理情况季度表的同时,报送保险营销员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完善保险营销员考试和持证情况季度通报制度。要求各保险公司强化培训和管理,清退无证人员,责令实现100%持证上岗。1~3季度,上海市保险营销员持证率保持逐步上升势头,在全省名列前茅。6月,与广东银监局就上海保险代理人考试中心的管辖权进行交接,构建代理人资格考试题库。2005年,共领取保险代理人考试电子试卷143场次,报考3809人次,实际出席考试3627人,通过2562人,领取资格证2562个。2005年底,上海市保险营销员人数11765人,较2004年底降低2276人;持证人员9442人,较上年降低560人;持证率80.25%,较上年提升16.99个百分点。
现场监管
2004年,上海保险监管工作以整治市场秩序、落实信访投诉为重点,针对部份公司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藏单、埋单、违规支付高额回扣、违规批单退钱,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情况,组织进行现场检测。
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2005年4月25日,青岛银监局、青岛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明晰和规范保险机构跨区域展业相关问题的通知》,对某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未经总公司授权、未经监管机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超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规定的区域到其他市地举办业务,严重搅乱保险市场秩序等问题,做出严禁保险机构跨区展业的规定。
2005年上半年,按照市场实际情况,对人身保险市场进行全面规范整治,整治规范险种主要针对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下半年,举办专项检测,主要整治万能型和分红型产品的违法宣传、误导消费和民航意外保险市场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
2005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整治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活动。财产保险市场整治规范检测重点是:经营数据真实性,重点检测预收保额和保额收据青岛黑中介,是否存在账外预收保额,预收保额和保额收据的真实性;业务经营的规范性,重点检测机动汽车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企业财产险投保的规范性。年内,组织对上海的贸易公司车险退保、新疆喀什保险机构跨区展业、青岛的保险支公司车险报检丢失等投诉案件进行现场检测,并就发觉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还陆续对6家航意险类兼业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测,对1家外省保险公司驻青机构以及与之发生业务往来的非法中介进行取缔,取缔部份无证经营的非法中介(1个机票销售点、2家报关公司和货运公司、1家车辆修理厂)。选定2家庭财产险公司和2家产险公司,分别进行保险中介收据使用情况现场检测。全年累计对27家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针对检测中发觉的问题,依据性质的恶劣程度和情节的轻重青岛黑中介,对3家中介机构分别做出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向20家中介机构下达21份监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