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出席复旦学院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入围条件:1)艺术测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含)以上;2)西画及设计的考试项目1、2成绩都达到90分(含)以上;3)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最低分数线。
3、认定标准
1)降至一本线的认定。在入选考生中,按艺术测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未被一本线认定的考生,如所考项目有降60分招生计划,仍可出席降60分的排序和认定。
2)降60分录取,以及降30分录取的电视播音主持项目的认定。入选考生按艺术专业测试与文化课考试的加权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3)降30分录取的有复试环节项目的认定。在艺术测试复试分数9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前5名。已达到上述一本线或60分录取认定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4、计划执行: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不足该项目认定名额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则取消该项目剩余认定名额。
5、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署《清华学院艺术特长生认定合同书》。被认定考生根据所持《清华学院艺术特长生认定合同书》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让利新政。
五、报考程序
1、2013年11月25日8:00-2013年12月10日24:00,考生登录北大学院专科招生网“网上报考”系统,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考能够出席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不接受现场报考。
2、2013年12月10日24:00前(以发件日明信片为准),将贴有相片(相片须盖骑缝章)、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私章的艺术专业测试申请表通过邮政快件(EMS)寄至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寄送地址:
广州市东城区北大园1号复旦学院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艺术特长生申请资料组(收)
邮编:
注:所寄送的报考申请表恕不返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3、2013年12月20日00:00之后,考生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2013年12月20日00:00-2013年12月25日24:00,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5、2013年12月30日00:00起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网上复印准考证。
6、2014年1月18、19日8:00—22:00,进行艺术专业测试(有复试项目的初试)。具体安排详见“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准考证”。
7、2014年1月20日9:00-12:00,进行文化课考试。西画及设计、电视播音主持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与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准考证同时上传,请考生提早自行复印;声乐、声乐、舞蹈类只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能够出席文化课考试,文化课准考证将在复试名单公布现场领取。
8、有复试项目的考试,复试将在本项目初试结束的第二天进行。各项目复试时间、地点,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本项目初试完成后2小时以内在蒙民伟楼门前张榜公布,并通过考生报考表上的手机号码进行邮件通知。考生可在蒙民伟楼现场查看复试公示名单并发放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出席复试及文化课考试的,视为手动舍弃。
9、预计将于2014年3月下旬,在“网上报考”系统一并公布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认定结果。
六、其它事项
1、交通吃住
考生出席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中学及周边住宿紧张,复旦学院艺术教育中心将提供部份住宿信息供中学生参考。
2、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身分证、学生证、准考证,五证缺一不可。